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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勇斗歹徒:见义勇为更需见义智为

www.fjnet.cn 2013-10-11 10:31  陈祖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如果不是“多管闲事”,17岁的严凯现在应该好好地坐在教室里上课。可是,因为一个陌生人对他说了一句“我被抢劫了,求你救救我”,他被打晕还遭到围殴,住进了医院。(10月10日,《厦门晚报》)

为一名同城的草根市民,笔者十分敬佩17岁的严凯见义勇为的行为。但是,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利益而言,笔者认为,见义勇为固然令人敬佩,但人的生命安危始终是第一位的。因此,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

从社会公德方面来说,每个公民都有见义勇为的义务。但这仅仅是道义方面的要求。事实上,未成年人规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相对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较于成年人也较弱。未成成年人的见义勇为之举,也要兼顾自身的特点,讲究科学的方式、方法,避免意气用事,也就是说要“见义智为”。

“智为”是指,青少年在遇到险情时,善于审时度势,分析客观情况,作出力所能及的主动反应,既消除危情又要保全自己。比如,未成年人在路上遇见歹徒抢劫,受害人呼救时,可以拨打110报警,也可以用奔走呼叫等方式,引起成年人的注意,在妥善自我保护的基础上量力而行,用智慧的方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见义智为”并非要因“见义势弱”而踌躇,而是为了实现“见义必胜”。如果有勇无谋,一时鲁莽行事,往往事与愿违,招致伤害,甚至遭遇人身不幸。见义勇为本身是一种胆量与智谋相结合的行为。舍生取义是英雄,“见义智为”亦英雄。因而,“见义智为”的做法,应在未成年人学生中积极提倡。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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