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广场舞更需要广场精神
www.fjnet.cn 2013-10-14 07:35 严辉文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史某因觉得院子里跳广场舞的噪音过大,同邻居发生争执,竟拿出家中双筒猎枪朝天鸣枪,并将三只藏獒放出来冲进人群。最近,史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已被批准逮捕。 如此暴力的事件登场,可见改善广场舞扰民之类的“广场精神”缺乏症,已不能漠视之了。 时代在进步,如今不仅大城小镇都开始有了城市广场,就连一些规模不大的小区,也开始建有小型广场。广场有了,但是“广场精神”却暂付阙如。比如,你有没有觉得广场舞的音乐越来越吵?遛狗的人们不拴住虎狼之犬而让你心惊胆战?一些人随意践踏草坪,见花折花见果灭果让你很心烦?这一切,你只能忍受,就因为根本没有沟通的地方,没有讲理的去处? “广场精神”是什么?我以为本质上就是一种公共精神。以孔子提倡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例,其实处理好“己欲”与“施人”的关系,正是公共精神的关键所在。这里面大抵有这样几个境界:A.己所不欲施之于人,B.己之所欲施之于人,C.己所不欲勿施于人,D.人之所欲施之于人。A对人缺乏起码尊重,B又太过自以为是,可见A、B皆与公共精神无关,是纯粹的自私自利。C开始考虑他人,可视为公共精神的底线,D值得推崇和学习,或可视为公共精神的上限。 回到广场舞扰民之类的问题上来。“广场精神”的底线应该要有所节制,考虑他人感受,顾及公共影响。比如,遍地开花的广场舞,可否考虑把声音调低一点,把时间安排得更妥当一点。如果走出了私密空间,一心只想着自己开心,率性而为,罔顾他人感受,那么不仅最近所讨论的旅游时国人的素质问题会沦为空谈,而且反对广场舞的过激行为,恐怕也难以避免。 摘编自《广州日报》10月12日文/严辉文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10-07]福州天鹅湾小区“广场舞”成了“扰民舞”
- [ 09-30]全省第二季广场舞电视大赛在福州启动 设九大赛区
- [ 09-29]闽侯举办首届广场舞比赛 15个乡镇15支队伍参加
- [ 08-28]光泽:举办广场舞培训班
- [ 08-09]广场跳舞扰民:公共设施该如何便民?
- [ 08-09]公园娱乐也当恪守权责边界
- [ 08-09]首届海峡两岸广场舞友谊赛在平潭开幕举行
- [ 07-05]漳州一广场舞蹈队在小区广场练舞 被居民砸鸡蛋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