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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浴室“禁艾”大有必要

www.fjnet.cn 2013-10-15 11:13  毛开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该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公共浴所对艾滋病人说不有没有必要,也引发了业内人士和社会公众的争议。(10月14日《北京晨报》)

尽管有专家说,共浴不会传播艾滋病毒;尽管有从业人员说,管理办法不具可操作性;尽管有志愿者表示,公共浴室“禁艾”会加剧艾滋误解、歧视和恐惧。然而,笔者要说,公共浴室“禁艾”大有必要。

艾滋病病毒寄生于人的血液中,接触不会传染,所以专家说,完整无破损的皮肤是很好的防御屏障。但是,人们在公共浴室里洗澡,谁能百分百保证自己的皮肤完整无破损?谁能百分百保证艾滋病患者的皮肤完整无破损?谁能百分百保证皮肤有破损的健康人员就不会与皮肤有破损的艾滋病患者接触?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公共浴室“禁艾”是为了百分百保证每个人的健康,虽然客观上做不到,但确实是从根本上杜绝健康人员感染艾滋病毒的治本之策。此其一。

其二,当下社会,反向情绪严重,个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因为对生活绝望,或因为试图报复,存在将自身感染的艾滋病病毒传染给他人的主观故意。这虽是个例和特例,但媒体上偶有报道,生活中更是较为常见。这种情况是非常可怕的。与此相比的另一种情况则更为可怕:极个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不但存在主观故意,而且不想行为败露而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同意他们进入公共浴室,他们“作案”之后默默离开,既让无辜的人遭遇飞来横祸,又给破案带来极大难度。公共浴室“禁艾”,这种看似“一刀切”的做法,其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杜绝这种反向情绪。

第三,尽管人们的“防艾”意识不断提高,但由于艾滋病的高死亡率和高致残率,不少人依然谈“艾”色变。据WHO报告,2010年全世界存活HIV携带者及艾滋病患者共3400万,全年死亡180万人。中国CDC估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存活HIV携带者及艾滋病患者约78万人,全年新发感染者4.8万人,死亡2.8万人。疫情已覆盖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我国面临艾滋病发病和死亡的高峰期。正因如此,“防艾”必须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公共浴室作为公共场所,“禁艾”有百利而无一害。

《沐浴业管理办法》只是一个办法,“禁艾”需要人去具体操作,操作中肯定有困难。古人云:天下之事,为之则易,不为则难。只要去做,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大家想办法,公共浴室“禁艾”应该不成问题。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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