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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且厘清市政责任

www.fjnet.cn 2013-10-18 07:14  庄华毅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我来说两句

毛先生致电导报热线968801:厦门东渡路商检公交站附近,一个污水井可能堵住了,污水一直往上冒,沿路顺着站台往下流。这事已有半个多月。导报记者联系水务集团,热线工作人员称此井归属市政管理;记者联系市政部门,值班人员称此路段归属公路局管辖;厦门市公路局工作人员称之前路面施工,施工方还未移交,目前公路局没权力管理,此事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此路段未进行管道改造,污水情况应由水务部门处理。(10月17日,《海峡导报》)

看了上面的新闻由头,不知道读者被绕晕没,反正笔者是觉得一个头有两个大了。一个污水问题,问了四个部门,“终点又回到起点”,仍然一头雾水,这责任部门莫非在和群众打游击?据说游击战的七条战术原则之一就是“对敌采取跑圈的形式”,相关部门让人跑圈的本事实在不亚于当年的革命队伍,莫非还真把群众当成了日本侵略军和白军,要把大家“胖的拖瘦,瘦的拖死”?

“拖瘦拖死”没那么容易,倒是再好的脾气,可能也会被拖得七窍生烟,喘气瞪眼!

加上这类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用屡见报端来形容毫不夸张,所以实在是让人“审丑疲劳”。这样的“游击战”对干群关系的损害是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就单个事情看不是大事,但是时间长了,重复多了,伤害就难以挽回了。

说相关部门把群众当鬼子,真的有意“打游击”,那当然是调侃。但责任意识缺乏和职责不清,导致有些人想推托而且可以推托,却是不争的事实。所以,解决职责不清问题,是关键;解决群众不清楚职责应该归谁的问题,则是关键中的关键。

想起了厦门市正在征集2014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在这里有个项目也许值得考虑一下。弄个网站,把所有市政设施的具体责任全部厘清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在网站上加以公布,并且随着责任的变更实时更新,不知可不可行?算不算为民办实事?

授人予鱼不如授人予渔。这种公布虽然不是直接给百姓什么好处,但这样一来和市政责任部门的沟通“从此山不再高路不再漫长”,也就方便了群众直接地、主动地对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提出要求。笔者相信,这样的公布必然会给市政的便利和效率带来促进,必然能获得市民的掌声。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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