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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先多缴几年养老金”只是玩笑而已

2013-10-23 13:14  邓海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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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称多部委和专家在闭门会议上达成了延长养老保险15年缴费年限的共识。对此,昨天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称,具体政策还在研究,但他表示,希望职工和居民参保者在有能力时先自愿增加缴费年限。(10月22日《京华时报》)

延长退休年龄也好,延长缴费时间也罢,用公众的话说,无非还是“钱不够,民来凑”。掏钱虽然不爽,却也未必不合情理。何况,问题总要解决,老人总要赡养,养老制度改革已经是箭在弦上。从清华版方案到所谓“以房养老”的建议,总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可以推断的是,如果这个闭门会议改成公开征求意见,恐怕数量上又会创造新的“之最”。

一项社会制度改革,有争议、有博弈,甚至有脸红脖子粗、吹胡子瞪眼睛,这其实是让人较为安心的事情,起码说明话语权没有轻易旁落,有利于最后的决策“兼听则明”。延长缴费年限之所以成为共识,无非是几个背景使然:一是虽然人社部2013年初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城镇职工养老金累计结余近2.4万亿元,但与官方数据形成对比的,是个人养老金账户缺口的持续扩大。尽管空账压力语出多门,但缺钱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二是《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当年我国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000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6467亿元。这就意味着,在缴费比例不变的情况下,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我国的养老保险收入就将至少增加1.6万亿以上的收入。以此观之,“延保”似乎是最不坏的选择。

当然,共识不代表决策,程序到制度还有漫长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官方号召“希望职工和居民参保者在有能力时先自愿增加缴费年限”,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一方面,现行的缴费年限“15年”已经明确写入了《社会保险法》,当真要调整,先要列入修法计划,然后通过大人立法机关的相应程序来实现,并非一蹴而就;另一方面,延长缴费年限面临的问题也不少,尤其是对非正式用工人员,无疑会增加他们的压力。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譬如以2013年北京月平均工资5223元计,这意味着拿平均工资的个人每月要缴纳417.84元,企业月均负担1044.6元,一旦延长三年,企业将为该员工多支出37605.6元。

养老金制度调整需要时间,养老金资金缺口又未必等得及这个时间。由此而言,“希望职工和居民参保者在有能力时先自愿增加缴费年限”,似乎就是诉诸情感的一种表达。但问题是,严肃的养老金改革,不是慈善资源配置,不靠谱的“自愿增加缴费年限”显然说服不了民众的养老焦虑。在多缴之后权利义务关系不甚清楚、养老金保值增值尚且无路可寻、养老保障体系碎片化的语境之下,空谈抽象责任,真会唤醒民众的养老自觉?

冯唐易老,青春长逝。年华总会慢慢老去,养老不仅是个人与企业的责任,也是社会与国家的义务。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12%左右,远低于西方国家30%-50%的比例,也与一些中等收入国家20%以上的比重相去甚远。这个时候,不谈国企分红解救燃眉之急,也不说外汇储备投资收益略以补充,更不谈财政预算支出适度调整比例——所有的功夫与心思都花在民众的钱包里,这样的取向总是令人浮想联翩。

但愿“多缴几年养老金”只是玩笑而已,更但愿在养老金改革的公共话语平台上,哪怕能多一些暖心的建议:改革不是煽情,制度终该归于理性。谁多谁少、是非公平,该算账的就不要抒情,该客观的就少聊感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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