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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的“书香校园”能长久吗?

2013-11-18 10:46  征  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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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自贡市汇东实验学校以“打造书香校园,扩大学生阅读面”为名,向全校5400余学生借书,数量为每人10-15本。消息一经发出,引来部分家长质疑借书原因。日前,成都商报记者在采访时获悉,学校借书除了是为“打造书香校园”,另一个原因系为了迎接省相关部门对该校的检查。因为,学校图书量不够,要借书充数。(11月18日,成都商报)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是世之俗语,其意不言则明。我国的民法也明确规定,有“借”必有“还”。那么自贡市汇东实验学校在打造“书香校园”上,卯足了劲儿地向学生借书,这种做法欠妥吗?从大多数学生家长的置疑声中,我们似乎找到了答案。

学校为向学生借书,规定了苛刻的借书条件:不要期刊,不要股票财经,不要课内读本,只要童话名著之类的书籍。这无疑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一个家庭是否能一次性拿出10本以上的名著?如果拿不出,学生还敢不敢到学校上课?为了完成这一光荣使命,很多学生家长恐怕要被迫去买书了。

学校的这种“借”,暗含一种权力绑架。这种“借”建立在不公平、不对等和不自愿上的基础之上,不管学生家长愿意不愿意、答应不答应,学校都得无条件地“借”。更重要的是,学校向学生借书打造“书香校园”,其实质是为了迎接上级检查,是在用欺骗的不法手段来骗取荣誉。

虽然,通过这一时的欺骗,学校或许可以获得“书香校园”的美誉。但别忘了,大多数书是借的,一年半载之后,是要归还给学生的。试问,当这些书都归还之后,这种骗取来的荣誉还有光环吗?还能起到“书香校园”的作用吗?

综上观之,借来的“书香校园”是不会长久的,学校向学生借书来迎接检查的方法更是不妥当的。打造“书香校园”,政府和学校负有主要的责任。书籍不够,财政资金、学校投入可否多投入一点点?当然,为了节约,学校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社会、鼓励学生在捐赠几本名著,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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