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42条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行了战略部署,公平、普惠成为这一领域诸多改革措施的目标。 从“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到“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到“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新提法和新举措令人振奋,更让人对即将到来的全方位改革充满期待。 《决定》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专门阐述,提出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无疑抓住了当前整个教育体系改革的“牛鼻子”,让改革更加科学细密。当前饱受争议的重点班、学生减负乃至文理分班等一系列问题,都将从中获得解决问题的金钥匙。 可以展望,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同时,教育原本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将得到更充分的展示。政府、学校、专业机构乃至其余社会力量在教育领域的分工,将会更加清晰明确,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各方形成不越位、不缺位的运行模式,是整个体系高效运转的必备前提。“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这一提法,为破除当前饱受诟病的灌输式授课、功利化教育提供了一剂良药,更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 与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教育改革同样是系统性工程,需要整个社会共同推进。各项具体改革目标已经确立,相关部门需要制定时间表,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分步实施,稳健推进,以积累经验,最终全面实现改革目标。不得不指出的是,在整个推进过程中,公开、透明、及时的信息政策,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乃至破除各类利益纠葛羁绊的勇气和决心,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更是改革推进的关键所在。 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整个社会进步。让每位适龄儿童享受到受教育的机会,让每位学生身体心智得到充分发展,让每项潜能都有发挥的机会,让每项爱好都有实现的可能。这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更是整个社会需要努力的方向。《决定》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的一系列部署,令人充满无限期待。(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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