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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空气污染费”污染政府责任形象

2013-11-27 10:03  邓子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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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有网友称,河北安国市每家每户收100元空气污染费,绑定暖气费一起收。对此,安国市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称,今年确实开始收取空气污染费,类似于垃圾处理费,不论住宅面积大小每户100元。对于收取这笔费用的考虑和安排,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还需要进一步了解。(11月26日,河北新闻网)

早在2008年,中科院院士蒋有绪就呼吁,“居民应该为节能减排付出代价,可以考虑让市民每个月买20块钱的生态基金”。如今,河北省安国市开先河地征收“空气污染费”,可谓是让“梦想”照进了现实。

诚然,安国市想要改善空气质量的急切心情,是可以理解的。环保部第三季度公布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十大污染最重城市河北占7个,其中就有保定。从某个角度来说,调动市民广泛参与环保工作,是扭转环境恶化的关键所在。但问题的关键是,征收空气污染费的依据何在?且不说如此偷偷摸摸地收费,有悖法治理念,单单从情理上讲,空气污染费就收得名不正言不顺。

空气是一种自然资源,在人类社会未曾诞生之前就存在,它与阳光一样,并非政府为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虽然,我们可以将通过空气治理的过程称之为公共服务,但它恰恰说明了,在空气被污染的过程中,政府没有充分做好公共服务。如果需要群众付出代价,公共服务(空气质量)才能好起来,这显然有悖现代的政治规则。

 同时,我们更该清醒地意识到,污染空气的罪魁祸并非民众的肺活量太大。排出太多有害气体的另有其“人”,这头号的黑手就是以钢铁为代表的重工业。它们扩散不利、排放量巨大、管理粗放。基于此,在治理空气方面,我们的理念不当是“谁享受谁付出”,而当是继续秉持“谁污染谁治理”,让为了降低成本肆意排污的企业付出代价,让部分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换取GDP增长的官员付出代价。民众即便要买单,也只能是“AB”制,即污染企业和控污不力的政府当大头。只有把靶子打正了,才能彰显这种公平的负担。

也许有人担心,让企业和政府为污染空气买单,会不会造成另一个问题,即企业方面会将环保代价转嫁到商品价格中,而政府的所有支出更都由公众赋税支出,到头来还是公众为呼吸新鲜空气买单?在笔者看来,只要用心为之,环保问题上的利益格局完全可以改写。例如,在针对企业上,某家违法污染环境,我们可以对其进行经济惩罚。如果这家企业试图将罚款转移到商品价格上,就算市场竞争奈何不了它,发改、物价等部门也可以启动反垄断调查进行及时纠正。至于针对政府控污不力上,尽管罚款无异于掏纳税人腰包,但可以强化生态指数方面的政绩考核,通过问责甚至司法惩罚去让政府官员为呼吸新鲜空气付出代价。

总之,清新空气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各级政府理应成为第一生产者、提供者,抑或保护者。倘使这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都过度强调公众负担,类似“空气污染费”必使政府的责任形象被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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