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新闻评点 > 正文

捍卫网络安宁权不能仅靠个人

2013-12-10 12:33  张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首个网络侵权案件调研报告,首次针对骚扰信息、垃圾邮件,提出了保护“网络安宁权”的新概念。

法官表示,目前立法方面还没有“网络安宁权”的规定,但是可以通过对人格权扩大解释给予保护。如果互联网用户认为垃圾邮件、骚扰信息干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并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笔者以为,捍卫“网络安宁权”,首先应该是网络信息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网络经营者也有自律和管理的责任,而不是仅靠社会个体依法维权,去单打独斗,那样成本高,效果也未必好。

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5.9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4.64亿,并仍在持续快速递增。网络作为双刃剑的作用 日益明显。网络信息主管部门应积极履责,对遵纪守法、积极传播先进文化的用户给以鼓励,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用户给予限制和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查处。同时,各网站应建立辟谣机制,负起及时澄清谣言信息的职业责任。(福建日报)    

——湖北·张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