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上学凑“五证”,却因暂住证、“老家无监护条件证明”不合格而卡住,心急的曹海丽打起了假证的注意,结果在交易时当场被抓。昨日,被媒体称为“假证妈妈”的曹海丽,在昌平法院受审时认罪,检方当庭建议对“假证妈妈”判处缓刑。(12月11日,《新京报》) 为了让年幼的儿子能在自己身边上学,“北漂”的曹海丽无奈之下打起了办假证的主意。她当然是触犯了法律的,受到法律的惩罚也是理所当然的。所幸的是,曹海丽的无奈遭遇却博得了法官的同情,获得轻判。但是,我们仍要深思,为什么曹海丽为了行使“让儿子获得教育”的正当的合法的权利,却走上“办假证”违法的道路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二。 其一是办证多。不可否认,中国是一个证件大国。当黄宏在小品《开锁》中一口气道出了“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独生子女证、绝育证、煤气证、自行车证、三轮车证、摩托证、汽车驾驶证、下岗证、上岗培训证、医疗保险证……”等十几种证件时,我们无奈地笑了。 从理论上说,证件是保障群众相关权利的工具。但实际上,越发越多的各种证件,也给老百姓添了不少麻烦。以曹海丽为例,为了让儿子上学,她需要办齐“五证”,即必须在公司、老家和回龙观镇政府间来回奔波。其中的周折,为本就不宽裕的曹海丽夫妇,加诸了时间上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可是,这些证件和证明是完全必要的吗?比如,暂住证和居住证就存在重复证明的嫌疑。 另外,尽管北京尚未明确废除暂住证,但早在2010年,北京就已不再强制外来人员办理该证了,暂住证在事实上已经被废除。于是,在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时要求办理暂住证,并且暂住期限还要满6个月,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其二是办证难。前段时间,媒体曝光了“北漂小伙为办护照遭遇刁难,返乡6次多跑3000公里”的事件,加上“济南孕妇及家属为办准生证,三地跑十多趟未办成”等的新闻,充分反映了办证难的问题,激起了舆论的口诛笔伐。 虽然,新闻中对“假证妈妈”曹海丽是否遭遇办证难着墨不多。但是,从她为了开“无监护条件证明”需要“向公司请几天假,花几百块钱路费再次回老家”可看出,像她这样的“北漂”一族,要开一纸证明何其不易!在我们看来,在网络通讯发达便捷的今天,办理“无监护条件证明”完全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事先预约、沟通,当地政府开具的证明,也完全可以发送扫描件或者传真件,或者可以走快递,直接送到曹海丽的手里。为什么要舍弃这种经济快捷的方法不用,非要当事人来回折腾呢? 像曹海丽这样为了儿子上学,铤而走险办假证的事例实不多见。但是,遭遇办证困难的案例却仍相当普遍。要有效解决这个难题,最终要靠政府效能的提高和法治的健全。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清理、修订各类法规,使各种规则更能适应新的情况,方便人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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