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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无辜者解套

2013-12-25 07:27  大  林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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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央视《焦点访谈》与《面对面》播出了同样主题的新闻:因办案程序失当,无辜者身受其害。

陕西农民工张正友和70多名乡亲在山东莱芜一个铁矿打工,矿主齐二丑欠薪200万元,却赖账不还。引发纠纷后,当地公安机关把张正友和几个打架的工友拘留50天不说,还提请检察院要求以寻衅滋事罪批捕张正友。在报请批捕张正友的卷宗里,有四张收条复印件证明张正友已经收到200万欠款。

显然,200万的收条是批捕程序的关键证据。证据属实,张正友就不是一位值得同情的讨薪农民工,而是一个蓄意敲诈勒索的嫌犯。所以,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公安局补充侦查提供收条原件。

这不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吗,把收条拿来就是了。怪就怪在声称亲眼看过原件的莱城警方,却又肯定无法取回原件,依然坚持要求检察院批捕张正友。张正友要求自己出钱鉴定笔迹以证收条真伪,可有关分局领导却淡然表示“收条与寻衅滋事关系不大”。

现实中,可以说赖账的黑心老板常有,如期收到工钱还想额外讹一笔的农民工罕见。尤其是收据捏在老板手上,还敢聚众公然讨薪,只能说是比抢银行更脑残、更疯狂。这样一个简要、必需的证据,却在办案机关那里成了不能证明也不想证明的事情,让人不得不有所揣测:到底是矿主伪造收条蒙蔽了办案者,还是公安为了坐实拘留讨薪民工的正确,故意默许伪证成真?

与张正友相比,湖南女青年刘丽被误抓的遭遇更没一点由头,仅仅因为同名同姓而已。前一刻还是内心充满阳光的贤妻良母,后一脚便成了网上追逃的嫌犯。抓她的民警问“是不是刘丽?”是,那就对了。刘丽问“为什么抓我?”因为你在西宁犯过案。“我从未去过西宁啊!”抓人的莱阳警方说:我们是协查,得等西宁来人审案。

在无端被抓、被囚禁的过程中,刘丽听得最多的是“程序”二字。能不能不当着5岁儿子的面戴手铐?警方说,不能,这是程序。在衡阳看守所拘押的12天里,刘丽天天要求核实定案,警方说,不行,要等西宁来人,这是程序。西宁终于来人了,却又说必须带回西宁审查,这也是程序。在程序的名义下,没人搭理一个被错抓的女人,身心会受到怎样的煎熬。

在司法过程中,程序正义是经常提及的原则。程序是方法,正义是目的。讲程序,就是讲求案件侦办、诉讼、判决过程的规范化,以正当合法的手段取得证据、弄清事实、定罪量刑,最终保障实现惩恶扬善的实体正义。

在上述案件中,我们看到怎样的程序呢?张正友因讨薪而引发民事纠纷(打架),就被警方果断地拘留了50天;可以决定案件性质的收据真伪鉴定,却被警方视为无关紧要而拒绝。刘丽仅仅因为被冒用身份信息而错抓,可那些所谓抓、囚、审的程序,都似乎很难核清一个人的真实身份。可见,大而化之、徒有其名甚至以售其私的程序,则只会为无辜者套上枷锁。

以案示警,央视告诫世人: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被伤害的无辜者。而我心痛的是,一个个已被伤害的无辜者,很难回到从前的生活,哪怕有道歉、有赔偿。这不是原本存在的恶,只是因为少数手握公权的人经意或不经意的刻板与冷血所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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