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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我有医保”的善举不应提倡

2013-12-25 09:09  毛  盾 来源: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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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连串老人摔倒讹人事件的影响下,人们面对摔倒的老人顾虑重重,实在是伤不起。终于,“我有医保”的善举抚慰了人们受伤的心灵。2013年12月19日,沈阳一位60岁的大爷王福顺在被电动车撞倒后对肇事者说:“我有医保,你走吧”,让无数人为老大爷的宽容与善良所打动。事后调查,大爷是一个小区的保安,并无医保,1700多元的工资,养活自己和生病无工作的老伴,一家人勉强度日。“善意的谎言”更是引发网友的啧啧赞叹,让这个寒冬腊月因此而增添了暖意。

诚然,“我有医保”的举动让我们钦佩不已,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老人的光明磊落与善解人意,照出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与理解,也照出了讹人者的丑恶嘴脸。它更让我们坚信:良知还在,正义还在。

然而,老人在用他的行动诠释正能量的同时,我们是否应该冷静下来思考:放弃自己的正当权利来彰显正义是否应该提倡呢?一次偶然的“我有医保”能化解扶不起老人的尴尬,能消除人们之间的信任危机吗?

“无医保”不能成为讹人的借口,“有医保”也不能成为纵容的理由。这就如同贫穷不能成为偷窃的幌子,含冤不能成为报复的理由。老人的一个善举,赢得了铺天盖地的赞誉,人们渴望抓住挽救社会良知的救命稻草,但它只是暂时满足了人们精神上对于光明的渴求,因为芸芸大众做不到。

所以,感动之余,我们不应把这一偶发事件的功效扩大化。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应该是一个遵守规则秩序的社会,是一个司法健全的社会,是一个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社会。而不是寄希望于偶然的善举。再者,让自己的正当利益得以诉求,也是彰显正义,增强人们的规则意识,更是警醒肇事者,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

我们渴望有更多的正能量,但不是这样令人揪心的正能量。要着眼于长远,健全法制,坚持原则,遵守规则,才能让公平与正义真正得以彰显,才能让社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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