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延长15条高速公路收费期的做法引发众议。根据其官网的政府文件,山东省将尚未到期的6段高速公路收费期延长至15年最高时限;其他9段已经收费到期的高速公路则“临时性”延长收费期限一年。并称不收费将严重影响管理。 此举广受诟病的根源,在于其“一言堂”的决策方式难免被指为以民众财力为公路暴利买单。未来只有通过公开透明的制度化收费改革,才可能遏制地方公路滥收费冲动,引导高速公路回归公共产品本色。 在我国大规模构建高速公路网络之初,囿于地方财力不足而推行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事实表明,基础交通设施建设为社会经济发挥了强力支撑作用,但高速公路在提高物流运输效率的同时,也因其乱收费顽疾而引发物流成本高企等负面绩效。一些运输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通过走小路、走夜路、绕远路的方式规避高收费,物流运输效率大打折扣,与高速公路建设的初衷相背离。更为关键的是,由此形成的高物价抑制了微观实体活力,与拉动内需的政策指向背道而驰。 其实,高速公路乱收费痼疾久治不愈的原因在于外部约束弱化。长期以来,地方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均由当地交通部门“一肩担”,“外部人”鲜有渠道获得全面信息并发表意见。这一问题在此次山东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时限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面对公众质疑,当地政府以贷款尚未还完、养护成本较高、存在拥堵隐患等理由予以笼统回复。但现在的问题是,公众对成本、收费流向等关键信息均未能清晰获知,更遑论对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收费行为进行跟踪评判,被动接受收费就成为最终结局。 需要指出的是,高速公路当属公共产品范畴,避免其沦为地方财政“小金库”的关键就在于加强制度化约束。此前主管部门已开始着手进行“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威慑成效,但要从根本上避免“公路”变味为“私路”,还应当通过公开信息渠道、广泛接纳民意、及时改革收费体系等方式形成硬约束环境。诸如,主管部门当发文明确要求高速公路在立项、投建环节向社会公示,并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工作;对于公路日常运作及收费环节,则应设立专项账户予以管理,地方政府有义务定期披露公路收费规模及流向,并接受公众质询。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唯有让高速公路收费行为充分暴露在阳光之下,才会倒逼地方政府提高服务意识、彰显高速公路服务社会的本质。 |
相关阅读:
- [ 01-07]山东高速路收费延期理由难服人
- [ 01-06]中国1468处高速路段团雾多发 年均60次以上有12处
- [ 12-30]占用土地开挖山体 高速路建设对自然生态破坏严重
- [ 12-21]河北13条高速路因大雾关闭 京港澳河南段也关闭
- [ 12-09]上周末四川省内多条高速路因大雾关停
- [ 11-22]安徽高速路60多辆车连环撞
- [ 11-21]新疆赛果高速路遭大雪袭击 致百余辆车被阻
- [ 11-10]乘车女子离奇殒命高速路 死者家属获41万赔偿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