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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回谁家”不应成离婚理由

2014-01-08 11:01  和法堡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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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福州男人小陈,因为不愿意跟老婆回她老家过年,夫妻俩已经吵了大半个月。老婆甚至下了最后通牒,“要么回家过年,要么年后离婚”。(1月7日《海峡都市报》)

每到年终岁末,“过年回谁家”总是成为摆在年轻夫妻面前的一道难题。夫妻双方都有父母,手背手心都是肉。按理说到谁家过年都一样,可人非圣贤,或多或少都存有私心,逢年过节也都想和自己的亲生父母团聚,给父母“长脸”。这样一来,夫妻之间往往会为了“过年回谁家”而纠缠不清,僵持不下。

当然,从人性角度来讲,夫妻之间为这个问题而发生“战争”尚可理解。但是,若只因不愿去丈母娘家过年,就提出离婚,岂不是拿婚姻当儿戏?有道是“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难道在“过年回谁家”上“取胜”真比美满的姻缘还重要?

再说,这种草率、鲁莽的对待婚姻的态度,也是老人所不愿看到的。如果他们知道“回谁家过年”的问题导致幸福小家庭的“解体”,他们心里该是个什么滋味?

经营幸福的爱情和婚姻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如火如荼的激情,更是长久的恩爱、忠诚和贴心。若富贵时恩爱,贫贱了离心;相聚时亲密,分别后花心;平常时和美,诱惑中难耐,经受不起一点挫折,轻言分离,劳燕分飞,该让曾经的山盟海誓情何以堪?

其实,解决“过年回谁家”的难题并不难,只要夫妻双方以诚相待,互相理解,协调商量,总会有合适的解决办法。比如,采取轮流制,今年陪男方的父母,明年陪女方的父母;或是请两家的老人到自己居住的城市来团聚,而不是动不动就拿离婚相要挟。别让“过年回谁家”成为离婚的“导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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