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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发交通补贴建议里充满民生期待

2014-01-10 09:08  叶祝颐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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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常委匡耀求提交提案,建议取消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代之以发放节假日交通补贴。匡耀求表示,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政策在很多地方造成了收费公路大塞车。对于没车的低收入人群而言,他们乘坐的大巴车票没有降价,他们享受不到任何好处。因此,匡耀求建议,恢复收费通行,而将在此期间应收的通行费作为节假日交通补贴发给全国人民。并建议国家财政再拿出一部分,给每个国民发放100元节假日交通补贴。(1月9日《新快报》)

当下的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模式,造成特定时段与部分线路的交通拥堵局面,某些高速公路甚至一度成为“停车场”。对于无车族与节假日不开车上高速的人来说,他们也享有不到节假日高速免费的好处。按照匡耀求先生的观点,高速公路节假日恢复收费通行,把此间收到的通行费再加上财政拿出一些钱,给全民发放百元交通补贴。既可让穷人享受政策好处,也可以缓解节假日交通拥堵,让人们不再为多数地区高速公路除夕不免费纠结。一举多得,多好啊。

问题是,全民发放交通补贴的建议能变成现实吗? “全民发钱”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困难。“全民发钱”在资金来源与技术层面都存在障碍。比如,让收费企业拿出已经装进腰包的钱,他们愿意吗?每个收费企业,每条高速拿出多少钱,才算合理,也是一个难题。再比如,国家一下子拿出千亿资金,正常的国计民生支出,怎么办?如果造成货币超发,流动性过剩,引发新一轮通货膨胀,又该怎么办?从发放对象上看,全民发钱固然公平合理,对穷人充满体恤情怀,但是也可能造成政策浪费。

换个角度看,虽说全民发放交通补贴未必是最佳政策路径,但是,匡耀求先生体恤民生、还富于民的思路并没有错。在我看来,还富于民不仅是为了补贴交通,也可以体现政府的公共责任。改革开放35年为还富于民提供了物质基础。在全民分红、还富于民方面,国外也有先例。美国历史上曾经多次全民退税。在新加坡,政府从财政盈余中拿出资金,直接向国民派发,让国民分享国家财富增长的成果。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全民分红已经形成制度安排。

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众整体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但是不少低收入者跟不上经济增长与物价上涨的步伐。房价一路高歌,教育、医疗、交通收费居高不下,天然气涨价,居民阶梯电价、阶梯水价……一片涨声中,通胀压力显现,货币购买力缩水,有的民众生活水平不升反降。虽说我们不奢望发达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待遇,但是GDP稳步发展,国库比较充盈,政府压缩三公经费,拿出更多资金补贴民生,减轻民众生活压力,值得考虑。

还富于民除了让人民荷包暖和,补贴交通消费以外,更重要的是体现了政府责任。这有利于实现国民共同富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向百姓分红,既是政府的责任,国有企业也责无旁贷。但是国企特别是垄断行业存在利润去向不明,薪酬福利过高、产品定价不合理,社会责任感不强的问题。提高国企利润上缴比例,调节国企薪酬分配,压缩职务消费,遏制万元公积金现象,应该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并认真去做好。

当然,在具体操作上,还富于民需要政府做出周到的制度安排。还富于民的思路还有很多种。减税就是其中一种。减免个税让纳税人直接受益,减免企业税负,可以让企业腾挪空间给员工加薪。

政府在“提低”的同时,也要积极“限高”。人社部发布的《中国薪酬发展报告》显示,我国企业工资分配的结构性问题突出,企业高管收入增长偏快,部分高管水平过高。同时,部分行业工资水平增长过快,水平过高,部分行业企业高管年薪上千万元。因此,对于效益好的企业尤其是国企高管,政府要加强收入分配调节,打破既得利益格局,规范企业高管薪酬,抑制部分行业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趋势,缩小贫富差距。

政府除了做工资、补贴“加法”以外,还要做“减法”,让民众享受公共服务少掏钱乃至不掏钱。比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公共事业投入,补齐公共服务与社会救助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也是在间接帮助民众提高消费能力,分享发展改革成果。总之,只有切实解决好衣食住行医等群众现实利益问题,让每一个公民尤其是困难群众感受到政策实惠,才能真正让广大民众感受到改革发展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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