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特约评论员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年来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对此,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基本依据,推动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选人用人水平。 要着力解决简单以票取人问题。民主推荐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制度安排,主要目的是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干部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防止少数人说了算。但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一些突出问题,如一些推荐人员投“利益票”“感情票”“跟风票”,导致推荐结果失真失实;部分地方、单位党组织被推荐票“绑架”,过分看重票数,简单以票取人;一些干部因怕丢票而当“老好人”、不敢担当甚至拉票贿选等。《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发扬民主,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同时又对民主推荐重新定位,把民主推荐结果调整为确定考察对象的参考因素之一,并规定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这样既能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又切实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发挥了民主推荐作为选准用好干部重要手段的作用。 要着力解决简单以分取人问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拓宽选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和地域、体制限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凡提必竞”、动辄面向全国甚至海外选拔、“考试导向”冲击“干事导向”等现象。《干部任用条例》既坚持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又着力改进规范。明确了这两种选拔方式的适用情形,强调合理确定选拔职位、数量和范围;进一步严格了资格条件,防止随意突破规定甚至“量身定制”;明确要求提高竞争性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加强能力、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有利于防止“一考定音”,真正让干得好的干部脱颖而出。 要着力解决考察失真失实的问题。近年来,干部考察知人不深、识人不准导致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干部任用条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突出了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等的考察,防止单纯以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评定政绩,与干部德才素质画等号。优化考察程序和方法,强调考察要保证充足的时间,避免走过场。体现看平时、重一贯的要求,增加了综合分析环节,要求把考察情况与干部的一贯表现相互比较印证。特别是突出了对干部廉政情况的把关,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这些新规定,有利于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客观真实准确地评价干部。 要着力解决“破格”变成“出格”问题。这些年来绝大多数破格提拔的干部是优秀的,干部群众是认可的,但也有一些单位在破格提拔上出现了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破格提拔缺少制度规范,资格条件和破格人选把关不严,破格提拔工作不透明、暗箱操作等,影响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干部任用条例》坚持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又从严进行规范。规定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方可破格提拔,并明确了具体适用情形。强调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章程规定的资格不能破,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突出严格审批把关,规定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规定讨论决定和任职前公示时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改革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任何一项工作都是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向前推进的。《干部任用条例》既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又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起点。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抓手,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 |
相关阅读:
- [ 01-17]干部选拔任用公道才得人心
- [ 01-15]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 01-15]授权发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 12-20]新修订《军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发布
- [ 06-24]中组部:民调显示干部选拔任用满意度稳步提高
- [ 03-3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 [ 03-31]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 [ 03-31]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