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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公车腐败,贴标与问责都要给力

2014-01-24 08:58  张  涨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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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有关负责同志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今年广东省将推动分步实施公务用车标识制度等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

公务车贴上专用标识之后将无所遁形,这当然是一件好事。“车轮上的腐败”要查处,光靠纪检部门不可能覆盖所有角落,增加群众的监督渠道无疑是一种必要的力量补偿。但往往公车并无明显标识,对大多数并没有练就“火眼金睛”的普通市民而言,即便有心想监督,也无力分辨清楚。一旦贴上专用标识,无疑大大降低了监督的门槛。此前,公车私用经常表现在出入豪华食肆,或用来接送子女,辨别不易正是其“隐身符”。当人人都能有一双“慧眼”,试问有哪个官员还敢大摇大摆将公车开出来为己所用?以增强市民监督的有效性来说,给公车贴上专用标识,应能加大对种种滥用行为的威慑性。

但要说公务用车标识一旦贴上,公务车私用、滥用问题就能解决,这也是过于乐观了。需要看到的是,公务用车标识管理仅仅是一个环节而已,绝非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其实在广东推动此项举措之前,中央已做出类似部署。去年中纪委就明确提出,将探索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制度,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在具体实践上,也早有落地之举。比如省内的英德就在今年推出了英德公务用车标识,由英德市效能办统一印制,标识统一材质、统一样式,要求张贴在公务车前挡风玻璃位置,标识上面还印有监督电话。此外,各地还想了很多新招,比如给公务车装上GPS实现24小时监控,比如组织媒体和市民发起随手拍活动曝光违规行为等。

这些举措确实为方便市民监督创造了条件,但不能忽略的是这些监督手段只是开给公车问题“药方”中的一味药而已,只有建立在加快完成公车改革、大幅减少公车保有量的基础上,才可能取得长期实效。

加强监督手段当然重要,但要加强公车管理,还必须管好“一头一尾”。“头”,即要在制度上进一步推进公务车制度改革,比如压缩公车消费,减少公车数量,有的地方则取消公务车代之以车补,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更铲除了公务车私用、滥用的土壤。而“尾”,则是在发现公车私用现象后如何处理。若惩处只是走走过场,写个检查、批评一下就了事,无论再怎么强化监督都不起作用。在这方面,昆明市政府就出了狠招,违规公车私驾者,一律停职免职。

给公务车加标识是一件顺应民意的好事。但始终要明确的是,仅有监督还不够,也绝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在强化监督的同时,只有当一个措施变成一套措施,从制度建设和问责力度上同时发力,才是加强公车管理的釜底抽薪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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