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晚,市妇联副主席刘敬华、香洲区教育幼儿园园长刘慧,两位人大代表同时做客本报“代表委员热线”,与市民探讨学前教育话题。交流中,几位市人大代表及教育官员一致呼吁,社会各界应关心和爱护民办幼儿园老师,给他们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1月26日《珠江晚报》)。 笔者注意到,几位市人大代表和教育官员在与市民交流中,所表达的内容有两层意思。一是强调全市机关幼儿园去“机关化”,让有限的优质幼儿教育资源惠及普通市民。二是呼吁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在建设更多公办幼儿园的同时,对包括民办幼儿园在内的公益型、普惠型幼儿园进行补贴,通过调节资金减轻家长的负担。这种发展学前教育的思路无疑是可行和理智的,但是,要让政府对学前教育完全承担“义务”,显然也不现实。因此,采用“渐进发展公办、补贴公益民办”的办法,更具科学性。 这些年,公办幼儿园,尤其是某些地方“机关幼儿园”一面领取巨额财政补贴,一面拒绝普通纳税人子女入园,这一的现象遭到诟病,“纳税人养活了官员还要‘教育’他们的子孙”。珠海屈指可数的几家机关幼儿园、托儿所在事业单位分类中已经去除了“机关”的头衔,在名称上已经看不出有“部门专利”的痕迹,这无疑是一项进步。事实上,这几所幼儿园、托儿所也已经向社会公开“摇号”招生,普通市民家的孩子只要运气好,完全有可能和各级官员的孩子同处一室玩耍游戏。 人们从心理上对学前教育异常关切。市直几家机关幼儿园,都是占有绝对的资源优势,以往也是普通市民的孩子可望而不可及的学前教育场所。尽管它们在名称上有所改变,也向社会公开摇号,但也普通市民孩子想要入学,并不方便。政府每年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有限,几家机关幼儿园仍是分享这块蛋糕的“大头”。它们占着每年数千万的补贴,却限制向社会招生,必然有一部分市民的孩子需要进入师资力量薄弱,却收费高的民办幼儿园。这就形成了矛盾。因此,政府在没有力量承担所有学前教育义务的情况下,如何更科学地配置有限的资金投入,既要让市民承担得起,又要让他们感觉承担的值。这就是需要被考虑的问题。 诚然,由政府承担学前教育的义务,是政府的今后的责任也是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公办公益性幼儿园,最终要取代民办,政府也需要逐年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但在目前情况下,有限的资源投入应切忌不患寡而患不均,更应及早在师资力量上进行科学调配。对于像市直机关这样基础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的幼儿园,可以采取经济杠杆来调控招生,而对于新建和普惠性幼儿园,应在资金投入上进行倾斜,保证各个幼儿园老师的收入能够相对均衡。同时,在现实环境下,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合法民办幼儿园,政府也应当予以适当补贴,以此来降低收费门槛,确保每个市民家庭的孩子都能获得健康快乐的成长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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