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流血的孝心”呼喊完善安全工作保障
2014-01-27 17:29 张 瑾 来源: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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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爹妈过年买新衣加班,断了3根手指。如何让“员工的孝心”有保障,我们的企事业单位就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环境的监督,不能因为年底加班,无限地透支员工的体力,更不能只顾企业的效益就忽视了员工的劳动安全环境。况且,保障员工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是我国规定职工依法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是劳动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如果不是这几天连续在湖里林后一家工厂加班体力透支,搬不动货车上的物件,26岁的小王的手指也不会重重地压到了地板上。流泪的小王述说着流血的孝心,“本来还想多加点班,多挣点钱明天上街给爹妈买新衣服,如今钱没挣到,还得在医院过年了!”我们的企业难道不该为此进行深刻反思吗? 要解决类似的问题。我们的企业就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同时克服一味地追求高额利润的短视倾向。只图私利而不在劳动安全方面投入必要的资金,不仅是目光短浅的表现,也是在透支企业的隐形成本。一旦发生事故,事后的经济赔偿往往比为建立安全生产环境所支出的资金要高得多。 1981年,国际劳工大会曾通过《执业安全、卫生和工作环境公约》,1990年,也曾发布了《化学制品在工作中的安全使用公约》。在这两个公约中,都要求生产单位应保证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卫生。我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劳动安全与卫生也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以期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卫生保护权利的实现。 从总体上看,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和生产单位是能够依法保障职工享有劳动安全与卫生保护权利的实现的,这是主流的一面。但我们也要看到还有一些企业和生产单位在劳动安全与卫生方面,存在着问题,以至于在这些企业中不断出现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引起了职工的不满,这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能遵循劳动法,给予员工安全和精神需求的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希望我们的所有用人单位,都能体恤员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上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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