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如果江西省的国企员工想要创业,一份停职留岗的“三年之约”让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经过单位批准后,职工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1月27日《中国青年报》) 改革与发展,既是一对矛盾冲突体,也是一对合作伙伴。在激励创业、促进发展的形势需要面前,任何改革方案都是值得尝试的。恰如“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如果既想得到发展带来的福利,又害怕改革给一部分人过多的好处,既想赚钱,又害怕蚀本,按部就班,原地踏足,最不会引起争议,也是最不会出现风险的。这种风平浪静的生活状态下,却会丧失和错过许多发展机遇。 依笔者看,江西省《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是具有江西个性,适合江西省情,极具创意的鼓励创业办法。江西的经济发展,相对于沿海地区,还有不小差距。这种差距,一方面表现在,有创业发展能力的人,可能在现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下,害怕走错路而左右两难,缺乏跨出这一步的胆量,需要我们推一把;另一方面也表现在,振兴江西经济,需要有敢于承担风险、有志投身创业的“领头羊”。江西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为目的,以鼓励国企员工创业为突破口,于情于理,抓住了要害,对激发创业热情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 给国企员工“超国民待遇”,恰恰是民营企业员工国民待遇较低引起的,国企员工与民企员工之间,本身就有着多方面的不同。正如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苏中兴所说的那样,体制内单位集中了相当多的优秀人才,不创业他们也能生活得不错,犯不着冒那么大风险。要鼓励他们创业,就必须给他们一些合适的条件,降低他们创业的机会成本。国企员工养尊处优是不争的事实,激励其创业,自然要给他们看得见的好处,让他们有拼搏一下的动力。 有人质疑这一政策,其实是借此对国企员工待遇丰厚、国企管理规范不够发泄不满。国企的问题需要国家相关方面出台政策予以改革、规范,发展江西,营造创业氛围,激发国企员工创业,利国利民,不能等不能靠,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同样,激励国企员工创业,以暂时保住他们“铁饭碗”的方式进行,是希望从他们的创业发展中获得更多的税收和实惠,同时分流国企的压力,也是利国利民,与打破他们的“铁饭碗”不能简单地相提并论。 发展经济,刺激创业,需要有一些牺牲和担当精神,也需要有承担非议和风险的胆量。或许“停薪留职”的做法有一些令人意想不到,但与刺激经济发展相比,给国企员工“超国民待遇”,让不同类型的人感受不同的扶持创业政策,试一下无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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