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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晒权”,该怎么“晒”?

2014-01-29 09:30  李云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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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召开于1月27日召开,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王蒙徽提出反腐新要求:今年,厦门将按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清拆“两违”(即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还将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1月28日《海峡导报》)

把一把手的权力“晒出来”,怎么“晒”?

要“晒”权力清单。一把手的权力,到底有哪些?不能含含糊糊式的“全面负责”,因为这样的“全面负责”往往预示着“全面无责”,被“集体负责制”抵消责任。必须要一条条地细分,列出来,公告天下,让民众都知道一把手到底有哪些权力。

要“晒”监督清单。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绝非民众之福,有鉴于此,一定要好好监督一把手的权力。哪些部门有权迅捷有力地直接监督和制约一把手的权力,一定要广而告之,让广大民众可以实施有效监督,可以直接监督一把手的违法违纪处理及督促办案进展。

要“晒”实例清单。2013年,厦门市立案查处218件违纪违法案件,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39人、100万元以上9人,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6件16人,其中,查处了陈宗团、谢良生、郭志艺、杨军锋、吕天送、陈清江、李文昌等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这样的实例清单就能有效地促进一把手“晒权”的良好落实。

光说不练假把式,比如“晒”权力,或全部,或部分列出一把手的权力;“晒”监督,或轻描淡写,或选择性办案;“晒”实例,以某某昭告天下,就是不去抓好“晒权”监督的真正落实,以致一些地方前腐后继不断发生。这说明,抓好一把手“晒权”,依然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去监督,去落实,才能真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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