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魔掌伸向未成年少女,权利才是催情药

2014-02-11 10:27:08 李依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针对网上有关湖南攸县52岁公职人员与女学生开房并拍下不雅照片一事,攸县官方10日向记者证实此事,称不雅照片女孩的真实年龄是17岁,而非13岁。当地官方表示,在公安机关调查侦结后,将立即把此案转移至检察机关。(中国青年网)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身为人民政府官员,知法犯法,只手遮天。他们怎么忍心把魔掌伸向天真可爱的女学生!村主任强奸幼女案刚刚落幕不久,又曝出学生“艳照门”。张某身为公职人员,在舆论上已占下风,看来,“八小时之内”的权力才是赤裸裸的催情药。

某些官员仗着自己位高权重,利用职务之便,满足一己淫欲。他们的贪欲、色欲总能压倒理智。这被网友戏谑为“党性挂在嘴上,女性放在心里”。而某些女性呢?为了上位,或者满足自己的物欲,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为权力而“大动芳心”。那么,何会出现这种怪圈?

究其原因,一方面,我们的某些领导干部廉洁意识不够,身居高位就开始飘飘然,在金钱和美色的诱惑面前,把党规党纪抛到了脑后。另一方面,某些女同胞不够洁身自爱,容易迷失在物质迷雾中。

当然,我国的制度规范和惩治力度还有待加强。“给法律一个尊严,他不是婊子;给官员一双镣铐,他们不是公仆。”在此,我认为,给百姓一个交待,他们不是愚者!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的“武器”, 不要让它成为诱奸少女的“保护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