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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不许离婚 谁的规矩?

2014-02-14 07:53  郭元鹏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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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情人节,徐州市各县市区民政离婚登记处都将不接受离婚登记,希望能让离婚的怄气夫妻冷静一下。(2月13日《彭城晚报》)

此举对于那些仅因怄气而闹离婚的夫妻来说,有了一个临近破碎婚姻的缓冲地带,或许真的能够挽救一部分即将破碎的婚姻。

可是,这样的做法也还是有点别扭。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公民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民政部门此举有否侵犯了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之嫌?

另外,情人节是星期五,正常的工作日,在正常的工作日里,所有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在岗在位,必须开通所承担的所有业务。这个在岗在位自然包括民政部门离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那么,在情人节这一天里,停止办理这项业务师出无名,也违反机关单位管理规定。

当然,情人节不办理离婚证的举动是柔情的,但在法治社会,我们不能好心办了“错事”。(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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