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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成“后妈”是道德败坏的典型个案

2014-02-17 07:11  杨维兵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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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某大学珠海校区的一名大三女生在网络上发帖,“血泪控诉”大学室友“勾引”父亲,与父亲结婚并怀孕,成为了自己的“后妈”。(2月15日《信息时报》)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一边是经营着中型规模工厂的五旬“老头”,一边是同室“矮矮瘦瘦的南方姑娘”,仅仅因为几年前的一面之缘,就生出了如此大的变故,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在这个流行“婚外激情”泛滥的年代,年龄虽然不是问题,身高也不是距离,但男女之间还是应该保持基本的社会底线和道德底线。就该案例来说,虽然双方属于“两情相悦”,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但“兔子也吃窝边草”式的“丢人显眼”,已然破坏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德。这一道德败坏的典型个案,理应受到舆论的谴责。

时代在发展,人们对待家庭和感情的态度也越来越多元,特别是一些走惯了生意场的男性,常以“工作需要”为借口寻花问柳。这名大三女生的父亲,在此之前就常在外养“小三”。如果他这次的“小三”对象不是女儿的室友,他仍然可以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贯彻“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

在“金线至上”的“理念”面前,一些年轻的女性非常不自爱。她们抱着“工作好不如嫁得好”的心态,甘当“土豪”的情人,上演“小三”与“正室”的争夺大战。能成功上位固然好,即使夺权不成,她们也能得到一笔不菲的补偿。如果这名父亲不是“土豪”,她的室友会与他谈情说爱、结婚并怀孕吗?

面对这样的“极品老爸”和“极品室友”,更让我们感到幸福的家庭的来之不易。温馨的家需要家庭成员的共同经营,然而,在社会风气普遍浮躁的当下,并非每一个家庭的每一个成员,都怀揣向善向美的共同心愿。人心变了,再温情的挽留也无济于事。此时,让法律说话或许还是最好的途径。

因此,笔者认为,在这场闹剧中,家庭财产的分割应该偏向弱势一方。女儿还未参加工作,学费和抚养费应该照常由父亲提供。然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父亲的风流债肯定是要偿还的。但这名女生通过网络,曝光“后妈”的照片和QQ号的做法,就值得商榷了。愤怒可以理解,但不能因此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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