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的林丽(化名)想把父亲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成都,再办理成都的社保;由于父母二人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林丽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登记结婚!然而,在民政局拿到结婚证的她却并未如愿,按规定,他的父亲还是不能取得成都户口,也无法购买成都的社保。(2月15日《成都商报》) 这样的荒唐事竟然能发生?真是令人嘀笑皆非。然而,如果我们冷静思考,未必不能看出其偶然性中的必然性! 首先,它反映出了我国现阶段“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现状。林父生了病,需要花费大量医疗费,这是此事的导火线。假如这家人生活富裕,自然不用走这种极端。“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影响人民生活质量的大问题。医疗制度改革举步维艰究竟出于何因?是资金不够?还是相关部门漠不关心?然而,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敢于触碰利益,勇于改革,相信这些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其次,它反映出我国城乡资源分配不均的社会现状。农村社会的医疗保障、医疗条件远远赶不上城市。在这个前提下,农村人自然向往分享城市的福利。但随着改革开放步伐不断深化,财富两级分化程度逐渐明显,城乡差距越来越大。蛋糕到底该怎么分?确实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大事。但是,我们绝不能容忍大部分农村人的生活越来越困难。 再次,“父女结婚”又反映了户籍制度堡垒的难以攻破。女儿迁了户籍,父亲却无法迁移过去,即使是领取了结婚证之后,还无法歉意户籍!户籍制度真是固若金汤!中国的户籍制度成了国外人士的笑柄,党和国家领导人一直主张这方面的改革,从暂住证到居住证,我们也看到很多人将得到实惠。但是,改革的步伐若是远远赶不上社会前进的脚步,那又该如何是好? 当然,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质量难以恭维。“父女婚姻”竟然能通过审核!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真是有待考察。然而,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相关人员又拿非法婚姻说事,称其必须经过司法程序,不能协议离婚。本来简单的事情,又变得复杂起来。折腾来折腾去,何苦? 面对“父女结婚”的荒唐,我们社会都应为此蒙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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