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8月,兰海高速公路广西钦州段方向发生追尾事故,导致5人死亡。死者家属反映,这5人是钦州市公安局非法雇用的临时工,他们是在查扣运送走私物品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丧命的。但是,钦州市公安局在给死者家属的信访答复意见书否认了这一说法。(中国广播网 2月19日) 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背后,却掩藏的是广西钦州警方涉嫌雇佣临时工缉私的乱象。倘若雇佣是真,又为何矢口否认?倘若不是,五死者生前的口述,众多人证物证的指证又如何解释?面对是否雇佣临时工缉私的问题,钦州警方言词前后矛盾,顾此失彼,而死者家属以及相关人证、书证、物证均证明钦州警方存在着雇佣临时工缉私的事实,钦州警方方面是否给出一个天衣无缝的合理解释? 对于缉私等在内的出警公务及日常警务管理,出警人员、警车、警具、警服使用等,公安部都有着明确严格的规定,严禁非警察人员使用警械警具,穿着警服。显然,广西钦州方面是知法犯法。不仅如此,对于雇佣临时工人员缉私,还存在着将缉私财物私自分成的错误做法,则严重违反了将缉私物品统一上缴国库的相关规定。 试问,在雇佣临时工人员“出警”缉私,那些有编制的正式警察去哪里了?在经济利益诱惑下,这些被雇佣的临时缉私人员,其人身安全是否能够保障?此次事故表明,他们的人身安全没有太多的保障,“一百几十块钱的保险”就“轻松”打发了临时工缉私人员。在经济利益诱惑之下,临时工所谓的“执法”行为是否有“钓鱼执法”的嫌疑,是否有粗暴执法、冒险执法等行为?在众多乱象中,那些缉私收入是否全额进入国库,有没有个别人员中饱私囊?而这些行为的发生,钦州警方显然无法逃脱承担责任的宿命。 再进一步探究,钦州警方雇佣的临时工缉私人员到底有多少,执行了多少次任务,涉及财物金额有多大,到底是哪一个层级的领导对雇佣临时工缉私拍板认可,都应该逐一查清追责。在加强政法系统反腐败工作的大背景下,钦州雇佣临时工缉私,应该成为加快推进政法系统治乱的一个口子,快刀去痈治腐,从根本上治理管理不严、黑手乱伸的乱象。唯有如此,才能对得起人民公安的本色称谓,才能维护住警察维护公众安全的形象,切实提升社会治安幸福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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