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XML:NAMESPACE> 公款配发手机的做法本来就让人匪夷所思,竟然还宣称出发点是为了方便联系群众,这样的说法不仅太过勉强,也很难让人信服。倘若这个做法可行,公款配车似乎更能方便看望群众、体察民情,要不要全体政府职员每人配发一辆? 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三公”问题,早已让民众深恶痛绝,中央也曾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然而从“公款手机”事件来看,一些腐败现象已经从台前转向幕后,比如变相给干部职工发福利,既隐蔽又皆大欢喜,只要不被知情人举报曝光,外人根本无从知晓。既要动用公款,又要巧立名目应对质疑,这才有了某单位给干部职工配发笔记本电脑称为方便工作,法院公款配发手机称为联系群众等荒唐的理由。事实上,即便类似的理由看上去多美,但却丝毫经不起推敲,如果配手机真的是为了联系群众,那么究竟需要多少价位的手机才可以做到?手机的主要功能无非是通话和收发信息,某法院“根据职务、级别不同,所分得的手机档次不一”,既然是联系群众,一般的手机完全可以做到,又何必按职务高低分配且价格不菲?再者,既然法院称配手机为了联系群众,这些手机的电话到底打到了哪里,查通话纪录根本不存在技术障碍,法院能否有勇气接受调查? 更重要的是,举报人赵明称某法院配发手机存在“猫腻”,1200元价格的手机以2200元购置,2200元的手机以3800元购置,至于副院长以上级别,价格在4000元以上,配发手机花费的公款为40万元。法院负责人却表示,配发手机是工作经费正常支出,但对此项总体开支情况不予透露,也拒绝记者查看发票。此外,赵明还举报该法院公款旅游,法院负却称是“学习”,至于经费的开支情况,法院同样未作解释。既然是正常支出和“学习”,公布一下开支情况有何难?法院的做法只能是自话自说,连公开都做不到,背后是否有“猫腻”不让人怀疑都难。 前不久,有网友举报深圳宝安区司法局用公款买手机当福利,后经纪委部门证实,该司法局违反了政府采购的规定,并在操作上存在问题。可见“公款手机”已不是孤例,法院配手机的真相到底如何殛待相关部门彻查,如果举报属实必须严惩不贷,否则类似腐败现象将愈演愈烈,民众还有可能替这些腐败借口“背黑锅”,让人情何以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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