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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基层的“阳光法案”

2014-02-21 17:54:14 温  航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日前,《漳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领导干部要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2月20日《海峡导报》)

虽说不是官员财产申报乃至公示,但漳州迈出的这一步值得肯定。

某种程度上,那些直接面对民众的基层公务人员,更是国家权力事实上的行使者。他们有足够的办法使地方的“三公”透明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流于形式,我们经常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致源自于此。

所以,漳州市敢于向隐性收入和权力寻租逐渐固化的基层发出警告和动刀,殊为不易。

昨天恰逢世界公正日,我们寄望漳州市政府的经验能在短期内取得成效,并得以推广、效仿甚至普及,更希望能够由此更进一步,能让我们看到基层政府的“阳光法案”,让官员财产公示的步伐迈得更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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