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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也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

2014-03-12 07:50  易艳刚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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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有几十名政协委员联名上交治理雾霾的提案,民革中央、民进中央、民建中央等民主党派也齐刷刷地将目光扫向雾霾;在环保部举行的记者会上,还出现了中外记者“七棒接力”追问雾霾治理对策的场景。

民之所盼,施政所向。要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共识与力量,就要从人民利益出发,确定改革的主攻方向,提升决策的全局性、前瞻性和科学性。空气流动“信马由缰”,当雾霾从地区性烦恼升级为全国性问题,只着眼于局地和一时的头痛医头、盲人摸象式治理,已无法啃动这块硬骨头。必须“全国一盘棋”,在更高层面进行全局统筹。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十面霾伏也非一时一地惹的祸。媒体和公众近年来对雾霾的讨论很多,但视角多将雾霾定性为环境问题和民生问题。因为,雾霾是大自然向粗放发展方式亮起的红灯,关涉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命题。解决问题,最终也有赖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这个意义上讲,治理雾霾,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之一。

以雾霾为代表的生态环境问题,如何面对,怎样破题,也是检验执行力的试金石。如果地方政府在制定决策时只看重“金山银山”,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必然会成为牺牲品。这就需要我们的制度,能够有效约束各级政府不能为求得一时的GDP数字而“竭泽而渔”,有效约束“饮鸩止渴”式作为。

因而,治理雾霾,首先要通过改革和完善考核制度,重塑官员的政绩观。追根究底,霾害呈现出“量变到质变”之势,治本之策还在于打造指起来对路、挥起来有力的“指挥棒”,同样是有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命题。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雾霾治理工作也应凸显法律的分量。从伦敦、洛杉矶等西方国家城市治理雾霾的经验来看,加强和完善环保立法,是有效治理环境问题的关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雾霾,包括两方面的内涵:其一,为节能减排划定法律红线,增加乱排乱放的法律成本;其二,斩断地方环保部门与污染企业的利益链,依法追查环保领域的“苍蝇”和“老虎”。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治理雾霾,关乎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的关系,需要在公共利益和局部利益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归根结底是由价值观决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践行这一理念需要政府层面的顶层设计,也需要企业、社会组织、普通民众将其内化为价值共识。

同呼吸,共命运。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涉及复杂利益博弈的“硬骨头”不少,但相对而言,生态环境的治理,不仅在全社会最有共识,也最能凝聚力量攻坚。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表示了“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对污染宣战”的决心,人们期待各级政府尽快拿出有效、可持续的治霾行动,以此检验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态度。

新华社记者 易艳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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