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意味着未来6年内将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 作为推进信息共享工作的第一步,有报道称,国务院已要求国土部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不过,回顾来看,不动产登记中最为核心的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2010年就已经启动,只是整个过程推进得并不顺利。而无论是40个重点城市信息联网逾期8个月方才完成,还是此前预期于去年6月底扩展至500个城市的联网工作至今几无进展,都让外界对能不能最终实现信息共享持有疑虑。 需要注意到,此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在健全城镇住房制度的背景下提出的。也就是说,以土地、房产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再限于住建部下的单一住房管理事项,它作为城镇规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正因于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项国家战略能够在6年内如期实现。 事实上,这种战略性提升,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住房信息联网自身的价值——它包括了反腐、不动产确权、房产税的实施、房地产调控等多个方面。更进一步来看,一旦信息联网,即可通过对数据的实时监测,进行准确的统计分析,这不仅有助于国家房地产相关政策的及时制定,也为科学的城镇化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个意义上,信息共享理当被视为一项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现代化治理的基础工作,它是其他很多工作安排和实施的前提。 不过,现实情况显然并没有这么理想。一方面,我们一再强调信息联网和共享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真正实现信息联网的领域和范围又极其有限。放在整个信息统筹的大背景下看,房产信息不畅还只是其中的一个侧面。更多具体的事例,如信息准确性不够、不同层级的统计数据相互打架的情况,本质上都与信息化程度不充分、信息联网不够有关。 将部门信息联网工作提升至战略层面,或许是最为有效的促进信息共享的方式,也说明其重要性。正是在深化改革的促动下,在现代国家治理的转型下,这种信息联网工作得以充分可能。信息充分、联网充分,既是信息透明的前提,也是现代化治理的基础与前提,总之是一种硬件建设、基础性工作,很多现代治理技术都藉此展开,很多复杂政策手段都将依赖于此,改革的系统协调配套性也对此提出了要求。 现代国家治理有着一定的基础框架。类似于不动产登记、住房信息联网等等,就是基础框架的一部分。这些“台子”不搭起来,后面的工作提升无法取得进展,除非仍然保持传统、粗糙、打乱仗的管理方式。反观信息联网问题,一方面,它呈现出了中央与地方之间、各部委间协调难、协调不够的情况,进而产生政策衔接性不够的难题;另一方面,其实也映衬出当前政府管理处于何种水平,这种水平似乎对信息整合统筹能力没有太多要求,譬如信息联网不是一种“刚性需求”,而只是一种“较高追求”罢了。 客观而言,在现代国家治理的道路上,政府需要一场“硬件升级”运动,还要打一场硬仗。 □ 本报评论员 付小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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