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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消费者撑腰

2014-03-18 11:41  王翠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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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在远程、快捷、方便等方面优势明显,成为消费者越来越青睐的消费方式。不过,网购的最大缺陷,就是不能当面验货。消费者只能通过资料或者图片,对商品进行一个大概了解。因此,商品网购回来以后,买家对商品质地、颜色、尺码等不大满意的情形时常发生。可在现实中,卖家出于运费等方面的考虑,往往并不乐意退换。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给网购一个适当的后悔期,非常必要。

通俗地说,后悔权就是特定商品退换货更为自由的一种权利,国外早已有之。比如日本的无理由退货制度,英国的自由退换货策略,瑞典的开放购买规则等。拥有后悔的权利,本质上是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延伸,是有了更多认识与了解之后的理性选择。处于信息弱势的消费者,拥有特殊买卖中的后悔权,也是必要的合理救济。这种基于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的延伸权利,有利于消费者,实际上也未损害商家的合理权益,因此其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不足为怪,商家也很难反对。(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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