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与现实中的实物交易本质上并无差别,同样要遵守市场交易规律。消费者购物后7日之内,不谈理由,只要想退货就可以退货,就违背了基本的规律。要知道,商品一经拆封,其价值就会相应贬损,这之间的所有代价如果都由商家来承担的话,何尝不是另一种不公平? 消费者自然有选择商品的权利,可在选择商品的时候,也要履行好自身的责任。如果不考虑卖家在后悔权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损失,不对他们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那么,这种顾此失彼的规定不但违背了法律普遍效力的基本原则,更可能造成对消费者过度保护的尴尬局面。 网购后悔权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双赢,用不好双输。因此,在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的同时,也不能忘了商家的利益。于此而言,我们必须对后悔权的使用作明确的规定,对滥用这项权力者也得严格处罚。否则,这种话语空间不对等、双方利益存偏差的局面,只会娇惯一方权限的膨胀,其最终受害者,仍旧是在网络上购物的消费者。(福建日报) |
相关阅读:
- [ 10-29]附条件的“后悔权”商家与买家的平衡点
- [ 09-24]爱心认购遇冷还需商家主动出击来加热
- [ 09-22]下架月饼去向不能全凭商家的良心
- [ 07-22]还有多少商家在给我们喝“马桶水”?
- [ 05-15]商家咋爱往自己头上扣“屎盆子”?
- [ 05-03]五一,凤凰的商家咋过得很揪心?
- [ 03-15]别把3.15当成无良商家的年假
- [ 11-29]商家何须以裸体模特吸引眼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