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死者家属18万元,究竟是“出于人道主义”,还是想尽快“封口了事”?如果本案还可能有“主谋”未被追查严惩,有关方面能“到此为止”吗? 干活拿钱本来天经地义,可如今欠薪的例子比比皆是,而且欠薪的往往成了“大爷”,讨薪的反倒沦为“孙子”。这还不算,一些讨薪者甚至付出了鲜血与生命的代价。 近日,赵智明等21名广西全州农民工,到位于广东英德市郊的中铁十五局广乐高速T22标项目部讨要已拖欠半年多的工钱。孰料,讨薪不成反遭一伙持大砍刀与铁棍的人“截杀”,赵智明被砍死,另有工友被砍伤。 而涉事的中铁项目部否认指使人报复,只说什么“监管做得不到位”。不禁要问:如果没有项目部的授意乃至雇用,与农民工无怨无仇的项目所在地村民,难道“吃饱了撑的”对赵智明等人大开杀戒?更何况,带头砍人者李玉坤正是项目办的员工。种种嫌疑,中铁方面试图辩解“没有直接责任”,能禁得住推敲吗?给死者家属18万元,究竟是“出于人道主义”,还是想尽快“封口了事”?如果本案还可能有“主谋”未被追查严惩,有关方面能“到此为止”吗? 农民工讨薪丧命,还要追问劳动维权部门哪去了?一些地方不是宣称在年底开展集中清欠活动吗,那么赵智明等人为何在阳春三月还没拿到去年的工钱?这起码说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履职是缺位的,这是否又是由于双方没签劳动合同?现实中,不少单位想方设法不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的确为劳动维权带来困难。但必须指出,一些劳动保障部门用工执法检查不足、欠缺对事实性劳动关系的认定,也给了不法老赖以可乘之机。 记者调查还发现,由于涉及重点工程,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进一步解释了遭受侵害的劳动者为何维权无门以及劳动保障部门何以消极应对。姑息迁就侵权者的管理者,或许获得了短期的投资与建设政绩,但却可能丧失公信力与社会稳定。当劳动者难以通过正常渠道维权,甚至走投无路,难免会剑走偏锋。倘若管理者再以强硬手段“维稳”,很可能陷入非正常维权与侵权违法的恶性循环。而在“扬汤止沸”中,怎能实现真正的和谐稳定? 在法治的大背景下,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执法者必须依法执法,公民理当获得依法维权。这告诫人们,类似问题不能总是陷入“事件闹大——领导重视——下令解决”的人治老套。唯有遵循法治化的处理,才能实现一致性的公平与公正,才不会使权利异变为任人拿捏的“橡皮泥”。 本报特约评论员 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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