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苍南县大渔街道渔岙村村民张明彩一家四代15人,原本居住在一栋占地20多平方米的三层楼房子里,2006年受强台风“桑美”影响,房屋变成了危房。为此,张明彩提出要求审批建房,可报告打了十几次,镇里跑了50多次,打过市长、县长热线,审批要求了7年多,却一直没结果。(3月23日《现代金报》) 这则新闻能够吸引舆论关注,首先是拜“一家四代15人住20平米危房”的标题所赐,但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误读。因为根据文中交代的信息,所谓“20平米”并非房屋的空间面积,而是占地大小。考虑到张家的房屋有三层,总的居住面积应该是60平方米。当然,四代15口人蜗居在60平方米的房子里,也是非常拥挤的,遑论这还是一栋危房,居住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温州市农村居民住宅用地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农村居民建造住宅使用耕地面积“六人以上大户,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显然,张家远未达到这一标准,完全有资格申请建房用地,扩建自家房屋。更何况,张明彩的哥哥已成家,两个弟弟也都结婚(各自分户),按照《物权法》“一户农户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张氏兄弟原本还可以另外再申请三块宅基地,并在上面建房。像现在这样遭遇建房申请7年未获准,实在令人费解。 事实上,为了解决农村居民的住房困难,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每年都会给县里安排10%左右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个人住房建设。而苍南县国土局也表示,每年都有用地指标分配给镇政府。可为何一到金乡镇(以及之前的大渔镇),就成了“镇里没有建房用地指标”?农民的建房指标去哪里了,在我看来无非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情况是建房指标哪都没去,只不过因为镇里的干部工作颟顸,对群众的申请要求不负责任,习惯性地相互推诿;另一种情况则是,建房指标被个别基层干部挪作他用了,或是划给了其他人建房,或是用作其他用处,如变更为工业用地等。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是对农民利益的严重侵害。 遗憾的是,近些年,类似侵害农民建房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仅在苍南县,去年就相继爆出过“村民举报村书记占用指标建房53套”、“妇女建房报批不顺欲携儿子跳楼”等震惊全国的事件。张明彩家的遭遇究竟事出何因,或许还有待有关部门调查,但其负面影响却是显而易见的。别的不说,如果再遇上类似“桑美”级别的强台风,把危房吹倒了,造成了人员的伤亡,那可如何是好?又该谁来负责?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修屋乃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权利。为此,我们希望苍南县当地有关部门能够积极介入调查,尽快给公众一个交代,说清楚金乡镇(以及之前的大渔镇)的建房用地指标都去哪了?这既是为了维护张明彩一家的合法权益,也是政府打击土地腐败、规范农村用地的的应尽之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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