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记协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通知指出,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是新闻界病害,严重损害新闻队伍形象,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公信力,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痛下决心、动真碰硬,坚决防止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扩散蔓延,推动形成健康的新闻传播秩序。(3月28日《新华每日电讯》) “新闻敲诈”一词的历史,已有一个半世纪之久。早在1861年,马克思在其政论文章《法国的新闻敲诈——战争的经济后果》中,就批评巴黎一些媒体的臆造和英国一些报纸的煽动性文章,称“不仅是帮助某些当权人物进行政治投机,而且同样也是帮助某些个人进行交易所投机。”然而,时至今日,“新闻敲诈”不仅没有绝迹,反而沉渣泛起,大有蔓延之势。“新闻敲诈”败坏了媒体的声誉,并使舆论监督“污名化”,是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一剂毒药。 然而,“新闻敲诈”之所以能够得逞,一方面固然是由于敲诈者利欲熏心,滥用公众对舆论监督的敬畏,不惜以身试法;另一方面,被“采访”单位或个人“心中有鬼”、自身不正,害怕自己的“小辫子”被人抓住,卷入舆论的漩涡。一些政府官员和企业,面对“假记者”不敢较真,面对“真记者”吃罪不起,结果给敲诈者以可乘之机。这正是种“破财免灾”的无奈心态。试想,倘若自己一切正常,没有短处,为何不能光明磊落地与记者沟通?对于眼中“动机不纯”的记者们,为何又不敢于揭露? 俗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打击“新闻敲诈”,当然需要媒体“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式的自律,也离不开法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他律。但,更需要地方官员和企业领导“自身硬朗”,争做“无缝之蛋”。当今,我国正处于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不同领域的矛盾和问题不可避免。各级地方官员和企业领导在面对媒体的质疑时,应当具有“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底气和“清者自清”的坦然,即便存在过失或问题,也该具备勇于承担的胆识和及时改正的态度,善于、敢于和媒体打交道,善于、敢于和“新闻敲诈”较真碰硬。 只要咱自己没有触犯法规法纪,只要咱为人处世问心无愧,只要咱是“无缝之蛋”,就该真正挺起腰杆,何惧形形色色的“新闻敲诈”?同时,只有这样,那些怀有“非分之想”的真假记者们才会失去生存的土壤,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才能真正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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