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中国网事官方微博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14日召开常委会,会议通报,4月9日在迁江镇政府饭堂参与饮酒的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决定对参与饮酒的领导干部一律免职,7名科级领导干部被免。《新京报》4月15日讯。 从表面上看,因喝了一场酒,导致一名年仅33岁的副镇长上任首日死亡,7名科级领导被免职确实不值得,但细细想来,又感到不冤。首先笔者声明,对这名风华正茂的副镇长之死深表同情和惋惜,但是感情不能代表纪律。毕竟党中央发布八条禁令已有很长时间,可是当地却置禁令于不顾,公开迎来送往,工作日中午饮酒,从而才导致悲剧的发生。就这件事来看,当地开始的回应还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确实在镇政府食堂喝酒,至于“劝酒”的说法并不存在。他本身是迁江人,回到家乡工作很高兴,多喝了几杯。”言下之意只因高兴多喝了几杯,不必大惊小怪。 再从处理来看,面对舆论曝光和网友们的质疑,来宾市兴宾区十分重视,于14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决定对参与饮酒的领导干部一律免职,7名科级领导干部被免。态度还是积极主动的,值得肯定。但是,这就与前期的回应自相矛盾,既然没人劝酒,那为啥还要处理7名领导?大家知道,作为一个乡镇,科级领导多者也不过十人左右,一下子有7人被免职,说明参与喝酒的领导还是占大多数。由此可以看出当地在执行中央禁令方面的执行力如何。 查处不是目的,关键要起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从报道来看,总给人言犹未尽的感觉。既然查处了7名领导,就应该公布他们的职务和姓名,以发挥震慑作用,现在等于让人是雾里看花,效用立减。此外,有没有涉嫌公款大吃大喝和劝酒等?都应该说个明白,只有公开透明,才能防止出现各类谣言,以正视听和平息舆论。这也是各地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正确选择。塞诿推责,遮遮掩掩,妄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只能是自欺欺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会把事情越弄越糟,因此,一定要慎之又慎。 |
相关阅读:
- [ 05-06]“为人民喝酒”不能仅当笑话看
- [ 04-28]“为人民喝酒” 咋不嫌丢丑?
- [ 02-05]“一顿公款喝酒七八万”到底属不属实?
- [ 03-13]三公消费一定要喝酒吗?
- [ 07-18]不喝酒的武松打虎,你看吗
- [ 03-24]“喝酒不得入党”背后的大学教育缺憾
- [ 01-06]从靠喝酒招商到依靠商业语言招商是一种必然
- [ 01-06]招商引资不能只靠喝酒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