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8日凌晨,位于舟曲县城东北部的三眼峪暴发泥石流,时至今日已过去了将近4年,现今修建的4道大坝均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坝基宽约20米,坝顶宽约10米,坝体上打着30个过水孔,底部留着过水涵道。让村民感叹:“大坝若建成这样,泥石流绝对冲不动,那1700多人就不会死!” 早在2010年,大坝正在修建之时村民就已发现质量问题,并找到环保局和县政府反映。但是,他们并未得到相应的回应。村书记联合灾民向上级部门反映大坝工程问题,倒是得到了价值不菲的封口费,不甘心的村民只好联系其他受灾严重的村民继续反映情况。在泥石流爆发之后,拿到900万资金中100万的甘南恒达经理陈生昌因负责修建了4道大坝,被送入了监牢。 从中,我们难无疑惑,是谁一直在阻挠上诉?是谁一直在阳奉阴违?是谁一直在逃避试验?是谁盗取了那800万项目资金?到底是谁该为舟曲豆腐渣大坝埋单? 是负责修建了这4道大坝,被判二年徒刑,缓刑3年的陈生昌吗?工程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陈生昌作为此次项目的负责人,被惩罚是罪有应得。而该大坝的直接责任人为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县环保局副局长,在后面的追责中他却是“无责”。大坝修建计划投资900万,最后到陈生昌手里只有100万,缩水后的资金能建成一座怎样的大坝?最后陈生昌获刑,其他人无罪,这能理解为陈生昌可悲的沦为了平息民愤的“替罪羊”么? 多么可悲!在金钱面前,生命被忽视。在权力面前,良知被泯灭,司法折弯腰。900万的资金,最后到手100万,那800万怎么凭空消失了?这800万代表了什么?代表了那1700条明明可以挽救的鲜活的生命,代表了那些罔顾官德,价值观扭曲的丑陋官员,代表了以行政权力干扰司法公正的行为。这不仅损伤了政府的公信力,也损伤了法制社会的建设筋骨。 在司法公平中,在人心中,此次事件的罪魁祸首仍旧逍遥法外,未得到应有惩罚。笔者希望,相关部门对这豆腐渣大坝事件进行彻查,完善此次事件中反映的司法漏洞,弄清楚该为此次豆腐渣工程埋单,凭手中公权力一手改变牢笼命运的“弄权者”,进一步把伸出了权限界线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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