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讲人品,为官讲官德”,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讲究“德治”的国家,然而时下个别官员的行事做派,不仅僭越了为官的道德水准,更突破了为人的道德底线,屡屡引发公众不满,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因此,如何真实评价干部“德行”,防止“缺德”干部“上位”,是当前组织工作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多年来,组织部门对干部德的考察不可谓不重视,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如何考、考什么”却很难准确把握,干部“德考”常常陷入“无可考”的困局中。 “凡建立功业,以立品德为始基。从来有学问而能担当大事业者,无不先从品行上立定脚跟。”不可否认,道德本身具有复杂的“内隐性”,考评难度极大,但心理学研究表明,道德品质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心理特征,外显为一定的言论和行为,可以通过科学的研究手段进行测量。这说明“德考”并非不可捉摸,而是有章可循的,只要掌握了科学的方法,就能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真实。那么,干部德考如何才能走出“无可考”的困局呢? 第一,要突出科学化。组织部门可采用正向测评和反向测评两种方式,对干部表现进行科学量化分析,通过建立较为具体、便于操作的“量化指标体系”,将政治道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修养、社会公德这五大方面,分解为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同事关系、服务对象关系等小方面,尽可能量化每一项指标,变无形为有形,变不可比为可比。 第二,要维持常态化。当前的“德考”多是组织部门为干部换届工作而进行的临时性考核,考核时间短、任务重,很难保证过程中不会出现“走过场”。因此,组织部门有必要建立常态化的“德考制度”,随时收集干部的道德表现,并逐步完善经常性的“道德评价机制”,充分利用巡视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审计制度等形成的相关信息资料,对干部“德”的表现进行全方位的梳理判断。 第三,要推动统一化。“德考”标准统一才能增强结果的可比性,近年来,浙江、广东、江苏等省市开展的干部道德考评工作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不少成功经验,但干部“德考”的标准却始终“各自为政”,远未形成统一体系。因此,必须充分发挥中央级党政机关的统筹指导作用,尽早制定相对统一的考评标准,引领地方部门走出“无可考”困局,从而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等次等提供真实依据,彻底关上“缺德”干部晋升之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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