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经济论衡 > 正文

央企红利的民生支出占比亟待提高

2014-05-08 07:25:36 樊大彧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目前存在的红利上缴比例偏低、上缴部分民生支出占比过低,让全民共享央企收益的目标大打折扣。在人口老龄化冲击下,弥补潜在的养老金缺口已是当务之急。提高央企红利中民生支出占比,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应当从现在做起。】

财政部6日发布消息,决定从今年起适当提高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最高上交的比例可达25%。据测算,2014年将收取央企税后利润1414.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5亿元,增长36%。

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这让央企上缴比例距离目标位又迈近了一步。去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决定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至30%。提高红利上缴比例主要针对谁?自然是那些身处垄断行业、利润丰厚的央企和大型国企,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五大电力公司等。其中,中石油作为中国最赚钱的上市公司,去年实现净利润近1300亿元。

央企在土地、资金等资源的配置上往往享有超国民待遇,一些央企从事的行业还具有高度的垄断性,得天独厚的优势让某些央企轻松赚取巨额利润。以2012年为例,当年国企利润高达2.2万亿元,而央企利润占比超过一半。大量利润留存在国企,形成盲目投资的冲动,加剧一些行业产能过剩。一些国企过度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待遇,加剧了社会矛盾。央企上缴红利,将强化其“全民所有”的性质,有利于推进收入分配改革,规范央企经营,抑制盲目投资行为。

央企于2007年开始上缴红利,但上缴额度较低,当时分三类执行上缴,10%、5%和缓交或免交。此次是国家第四次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目前共分5个档次,最高上缴比例为25%。中央提出的30%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是一个平均值。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央企实现利润总额1.3万亿元。如果按未来30%的占比去计算,央企要上缴的红利将有近4000亿元。但事实上,财政部此次公布的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为1578亿元,也就是说,目前央企实际上缴红利平均值不到15%。经过此次调整,央企红利上缴比例的平均值将有所提高,但距离30%的目标位,还是有相当的距离。

目前的央企红利上缴,不仅存在上缴比例较低问题,另一突出问题是,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过少。财政部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让更多的资金用于社保民生。但是,从此次公布的财政部2014年有关预算支出安排看,央企上缴的红利用于社保民生和补充社保基金支出的资金只有184亿元,占比仅为12%。央企具有“全民所有”性质,央企上缴的红利应由国家统筹规划,成为充实社保基金、完善公共设施等各种社会服务性支出的重要源泉。“支出占比12%”,表明目前的现实与全民共享国企利润的梦想还差得很远。

央企上缴的红利用于社保民生方面的支出寥寥,数以千亿计的资金去哪了?财政部有关预算报告显示,上缴的央企利润大部分仍用于央企自身的资本性支出,这一部分资金约1150亿元,占比超过70%。所谓资本性支出,就是央企上缴的红利通过基础性投资、科技创新、改革脱困补助等各种名目回流至央企内部。最典型的“红利回流”发生在中石油:去年该公司净利润上千亿,同时获得103亿元的政府补贴。

国企特别是拥有垄断优势的央企,占据大量公共资源,其所获收益理应由全民共享。然而,目前存在的红利上缴比例偏低、上缴部分民生支出占比过低,让全民共享央企收益的目标大打折扣。养老是最重要的民生事项之一,在人口老龄化冲击下,弥补潜在的养老金缺口已是当务之急。此前有关部门表示,延迟退休年龄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然而在要求公众更多付出之前,央企理应率先作出“牺牲”。提高央企红利中民生支出占比,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应当从现在做起。

本报评论员 樊大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