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北京市法制办公布了201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广受关注的“地铁禁食”条款,在拟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待审议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稿中,已经被删去。北京市法制办认为,此条款更适宜纳入到乘车手册中,作为对乘客的一种引导、提倡行为。(5月21日《新京报》) 从文明角度来看,地铁禁食很有必要。那些喜欢在地铁上吃食物的人,可能有着“上班来不及”等多种原因,但文明更重要的是换位思考,要考虑到大多数人的感受。 但就法律角度而言,地铁禁食却有点“手伸得长”。即便在一个充分的法治社会,依然离不开道德的力量。揆诸社会问题,有许多是法律力量释放不够的原因,也有很多是道德力量薄弱之故——对此很多人都有切肤之痛。承认法律不是万能的,承认法律有自己的边际,不是不尊重法律,反而是法律精神的体现。 删除“地铁禁食”是一种进步,也带来了新的考验。除了少数人“好这一口”外,大多数人对地铁吃食还是比较敏感的。如何通过道德引导、倡导,培养起公共精神,这对有关方面乃至整个社会都提出了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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