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晚8点左右,北极星救援队接到求助信息称,一支多达60人以上的户外运动队伍,在同安一处名为汪前大峡谷的山中迷路,截至导报记者发稿时,救援队还在往山上进发。(6月1日《海峡导报》) 近年来,全国各地屡屡发生探险“驴友”户外被困、事故频发事件。还由于当地政府为了实施营救,动用大批社会资源,因个人“冒险”行为而消耗大量公共资源费用,引起热议。 究其驴友被困事件屡见不鲜,以及驴友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大致也存在这样三方面的原因:首先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更高,探险这一刺激性行为象征着超越和征服,因迎合了人们的这种需求而被喜爱;其次是成人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这在探险领域却似乎是个例外,野外遇险的驴友,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了险情的发生,只要及时向政府部门求救,就只需要坐等救援人员到来,不但由此产生的费用驴友不必承担,还不必承担其他任何责任;第三是缺乏监督。比如, “驴友”解困后,本希望能够给关心他们的人们一个交代,没想到他们以“个人隐私”为由拒绝接受媒体的采访,成功逃避了公众的关注,把自己藏匿在舆论监督之下。 如是观之,要终结“驴友”以身试险,首先,要针对“驴友”以探险来满足心理需求的特征,加强对“驴友”的引导,让他们认识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凶险,以及让他们认识到自身身体与其他“驴友”的差距,从而对风险有准确的评估;其次,针对“驴友”作为成人却没有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例外”,还需要从法律角度细分情况,比如,在开放景区应当由景区管理方埋单,在一般非景区开放区域则由政府埋单,在明确警示不允许进入的区域则由本人埋单;最后,要加强监督,加强对每一次“驴友”“以身试险”监督报道,以警示更多“驴友”。 说到底,面对“驴友”以身试险,绝不能救助完事,更不能听之任之,需要到标本兼治的时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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