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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欠款不应对救死扶伤造成“二次伤害”

2014-07-07 16:08:33 戴庆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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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深圳每一家公立医院都有一本这样的账单——医疗欠费单。根据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统计,全市11家市属公立医院目前累积的医疗欠费共有8157万元,欠费人数有8000多人。“见死不救”“没钱不治”显然违背了医生的天职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但是,在医院及医护人员全心全力救治病人后,若还要承担欠费的责任,这又是何等的尴尬,这样巨额的医疗欠款又该由谁来买单呢?(7月7日《南方日报》)

救死扶伤不能因为“没钱治病”而止步,这不仅仅是医院的天职,也是医生治病救人的天性。但另一方面,由于治病救人而产生的医疗欠费问题,也让医院、医生都很“纠结”:倘若不坚持,必然会违良心道义,难逃情理的“背负”;倘若坚持,医院负担会进一步加重,甚至还会起到群起效仿的负面作用。良心道义很可能“换来的”是欠款负担,以及对医院救死扶伤的“二次伤害”,最终会影响医院治病救人的本职。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其实,医院的救治并不具有争议性。事实已经摆在眼前,对待急需治疗的病人,医院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拒绝救治的,这不仅出于道义,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从这个角度上说,医院在救死扶伤的问题上是不容置疑的,而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医疗救治的买单问题上。

我们不妨做个假设,倘若没有谁来为医疗救治买单,那么医院就会假借各种理由拒绝病人入院,医生、护士也会因为医院的“规定”而漠视病人,因为谁都不想“蹚浑水”。最终,医院会不可避免地成了“见钱院开”的功利性机构,“救死扶伤”也将成为空谈。

所以,要减轻医疗欠费的“二次伤害”,就必须解决好医疗欠费的“买单”问题,其关键还在于政府。

首先,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通常情况下,欠费患者都不具备还款能力,这就需要社会保障体系的及时介入,由相应的基金会和社会救助体系来“填平”欠费空缺。在这点上,深圳市从2013年就开始拟定了《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并把市红十字会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以及各区的医疗救助纳入此基金的统一管理下,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一个补充。

其次,政府可适当考虑直接承担起医疗欠费的责任。同样是在深圳市,通过地方财政、卫生系统的配合,制定出台的《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方案》,规定医院非医疗责任的欠费政府将承担60%,剩下的40%由医院承担。这些有益的探索都为防止医疗欠费的“二次伤害”起到一定的作用。

再者,政府还应当尽快健全和完善医疗诚信体系。医疗诚信应当尽快纳入到社会诚信体系的适用范畴,可以考虑由政府提供统一的管理、使用平台,以其作为政策实施、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以此来规范医疗行业的诚信建设,尽量填平医疗欠费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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