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哥自我标榜“高调行善以吸引更多人投身慈善事业”的行为逻辑,自08年以来一直饱受舆论争议。而继“假证”风波之后标哥又放出“拿下诺贝尔和平奖”的豪言,言不可谓不凿凿、心不可谓不切切,却多少让人觉得有点“行善就应该得奖”的强词夺理与“匪气”。 “我的人生目标就是获得‘世界首善’(称号)和诺贝尔和平奖。”“假证”风波尚未平息,陈光标再出豪言,称自己要在“4年内拿下诺贝尔和平奖”。(7月15日 澎湃新闻) 过分笃定的语气必不可少地会引起受众的反弹,标哥意气风发视诺奖为囊中之物的时候,人们不禁就要反激一句“凭什么?”且不说诺奖对于提名者有着怎样精确的审核程序,就算获得提名更须视提名者的国际影响力大小而判定归属。如今标哥凭借个人捐献的4亿美元,以及“自称”5000亿美元的“慈善影响力”要问鼎“世界首善”乃至“诺贝尔和平奖”,言之凿凿却略显好大喜功。 退一步讲,就算陈氏之影响力真的能准确定位在“远在盖茨10倍的5000亿美元”,是不是就必须将“世界首善”授予其人呢?联合国是否有心设立“世界首善”这一奖项暂且不谈,就算有此奖项,若不授予这“5000亿”是不是就说明其授奖机构不分高低、不能公允呢? “有心为善,虽善不赏。”“不赏”是要避免因行善者自我标榜的失败,而带来对社会公德心的损害。像陈先生这种自己给自己高调颁奖的行为,消极结果几乎已遥遥在望,而这不仅不能推动慈善事业的进步,更会因其结果的消极而伤害社会慈善的信心。 笔者所虑,这种“我爱你,你就要爱我”的土匪逻辑,并非“首善陈光标”斯人、斯事中的特例。“水木坑爹女”晒父亲清廉而被人肉、安徽官员拿废弃日历纸当讲稿遭网喷,推其根由莫不是:为官清廉就应该受到褒扬、勤俭节约就应该写到脸上而令天下皆知。 当道德感召下的自发行为变成了可以兑现的功利追求,原本由道德心驱动、经社会传递而获得价值的社会良性循环,就会堕落为“不逐利即争名”的肤浅因子。它只会对社会功利心的滋生推波助澜,却无益于“善”理念的发芽与成长。 与其说这种程度上的“高调行善”是吸引他人投身慈善,却毋宁说是以社会公德心为质当,对社会评价体系的一次“勒索”。其行虽不可谓“恶”,却与“善”南辕北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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