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山东警方称“初中女生遭性侵”事件发现新的证据,以涉嫌强奸罪中的刘某、黄某峰刑事拘留。此前,警方曾称不能认定黄某峰等其余三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另据报道,受害女生鑫鑫的母亲14日喝农药自杀,经抢救生还,鑫鑫此前也曾发微博称“支撑不下去了”。(7月15日新京报) 山东“初中女生遭地痞性侵”案件,反反复复已有时日。可是笼罩在案件上空的重重雾霾,至今没有厘清。如此遮遮掩掩,考验的是大众耐心,透支的是警方公信。 从一开始,就有警察无奈表示,“人家通过市里给县里打了招呼,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我们也没办法。”现在经泰安市纪委、市检察院联合调查组调查,目前未发现在办案过程中有“打招呼”等干扰办案的情况。这是最大的雾霾。是真的不曾有人“打招呼”,警方推卸责任而造谣?还是真的曾有人“打招呼”,调查组没有调查出来?如果是前者,则造谣者涉嫌欺骗受害者家属,并且诬蔑市县局领导徇私枉法,应当受到严肃的纪律处分。如果是后者,则原调查组涉嫌工作失职渎职,也应受到相关处分,总不能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一个“未发现”便悠哉游哉;同时,上级的上级不能装聋作哑,让此事不了了之,而应重新成立调查组进行彻底调查。 时至今日,新闻里的当地警方表示,依然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嫌疑人供述称曾与多名女生发生过性关系,但都是彼此自愿。警方为什么不同时说说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表述?即使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受害者的隐私,那么警方也应当说说,受害者的表述与嫌疑人的供述有无互相矛盾之处,还是完全一致?妇孺皆知,嫌疑人的供述,自然是只讲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回避对自己不利的部分,因此所供述的不能简单采信,需要与受害者的表述进行对比,需要旁证进行佐证。警方为什么只向公众简单转述嫌疑人的供述,不能不让人感到蹊跷。此外,警方强调部分女生受侵害后并未保留相关证据,这是可信的,然而还有部分受害女生是否保留了证据,也应说明。 此前,当地公安部门称,现有证据已证实卢某刚涉嫌强奸罪,但仍不能认定黄某峰等其余二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现在“发现新的证据”,以涉嫌强奸罪中的刘某、黄某峰刑事拘留。这固然是案件的进展。但是案件的进展要明明白白,这“新的证据”是如何发现的?先前的调查中如何被遗漏的?应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 也许,县公安局办理此案时,确实是困难重重,面对上面的“招呼”和干扰而扛不住。所以,上面打招呼干扰办案,是此案中的“案中案”。“案中案”不查清楚,原案可能就成冤案。因而,值此反四风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山东省有关领导应当打破沉默,结合实际,彻查“案中案”,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
相关阅读:
- [ 07-14]“东平性侵案”调查缘何难服众
- [ 07-08]“东平性侵疑案”还需全面深查
- [ 06-24]“空巢老人遭性侵”警示重塑农村安防
- [ 06-24]夏邑性侵老人案背后的农村发展之殇
- [ 06-24]“性侵空巢老人”警示反哺农村治安的迫切
- [ 06-24]“空巢老人遭性侵”警示重塑农村安防
- [ 06-03]防止校园性侵重点在边远农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