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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发霉食品” 不能仅追查企业

2014-07-23 17:48:41 玫昆仑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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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名不见经传的食品厂——龙海金旺达食品有限公司,这几天却成了全国关注的焦点。因为超强台风“威马逊”过后,海南省民政厅送给文昌市灾民的食品中出现的发霉面包,是由龙海市金旺达食品厂生产的。昨日下午,龙海市政府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并要求该企业向灾区人民道歉。(7月23日《海峡都市报》)

救灾食品中出现了发霉食品,其中的发霉面包由某企业生产,理应追查该企业的责任。但是,从常理上讲,企业一般不可能有意生产发霉面包。因而,这些面包更可能是因多次运输,而导致产品包装破裂漏气,最终引发霉变。也正因如此,厂家才在产品外包装上,特别注明:“若产品漏气、霉变请勿食用,到当地零售店更换。”

其实,即使是该企业生产了发霉的面包,灾民收到发霉食品也不能只责怪企业。毕竟,救灾食品在采购过程中,在运输和发放过程中,必须经过一道道的程序与手续。那么,采购这批食品时为什么不进行抽查?为什么不请当地食品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后再做采购?在把食品运到灾区前,为什么不抽查检验食品质量?

笔者以为,只要相关程序走到位,灾民或许就不会收到这些发霉食品。可见,他们采购和发放救灾食品的程序与手续过于粗糙简单,着实经不起灾难的检验。其背后暴露出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严重失职。可不管是某工作人员的失职,还是救灾程序与手续的失职,都将让发霉的食品伤了民心!

查罚霉食品并不难,难的是不能因为出现了发霉食品,就只追查生产企业了事;否则,容易让民众感到,这是在抓小放大、转移视线。毕竟,鸡蛋有问题,我们可以不买,即使买了,打开时发现确实有问题,我们还可以不吃。道理是相通的。即使采购回来了“发霉食品”,在发送给灾民前,只要抽查一箱看一看,就可以避免发霉食品伤灾民事件的发生。问题是,相关部门该做的没有做到位,难道自己不该负主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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