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腐败问题上,决不能心慈手软。严格落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才能坚决消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 随着反腐败斗争步步深入,大量“老虎”被打、“苍蝇”被拍,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党风、政风、民风为之一变。与此同时,一种“应该对腐败存量进行特赦”的论调开始抬头,最近更是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对于这种混淆视听的论调,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特赦腐败”的论调,大体有两点理由。第一是认为不少人的贪腐问题与当时各方面的制度规章不够完善有关。这其实是把腐败分子的腐化堕落全部推给社会和制度,似乎贪污腐败分子乱用手中权力违法乱纪谋取私利,完全与自己无关,都是制度的问题。这种表面无辜的辩解,完全是混淆视听,以掩人耳目。 “特赦腐败”的第二个理由,是认为“特赦腐败”能够换取他们对改革的支持。这种说法与其说是理由,不如说是拿腐败来与人民群众做交易。其言外之意就是:“如果你们不特赦我,我就不支持改革了。”不要忘记,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力量。作为腐败分子,其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行为已经表明他们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这样的人已经成为深化改革事实上的阻碍力量,还何必假模假样地谈什么支持改革?还有什么资格和条件来与党和人民讲条件、做交易? 作为“特赦”,从概念上讲应该是针对极其少量、极其特殊的人进行的过错忽略。如果真如他们所言,腐败存量已经“影响到改革的推进”了,那么这股力量显然不可能是少数人能达得到的,那么,这样的人显然不应该被特赦。对他们实施特赦,只会让那些清白的干部内心不平衡,让人民群众难以信服,从而动摇人民群众对于继续深化改革的信心,导致改革支持力量和推动力量的真正流失。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腐败本身就犯了“廉”的大忌。如今,又把贪腐推给制度企图择清自己,以所谓“支持改革”的要挟来换取人民谅解,无疑是在“廉”的大忌上再失“羞耻”之心。如果让这一论调大行于世,让持此论调的人预谋得逞,那才真会是“四维不张,国将不国”了。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国深入开展,其目标就是要让广大干部为民、务实、清廉。试想,如果对腐败实行所谓“特赦”,必然会让“腐败存量”无法得到清算。那么,这会让人民群众感觉实践活动在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上存在着“绕道走”的情况。如果真是这样,又如何使这次如此重要的活动真正取得经得起群众检验的实效,并切实取信于民呢? 一些所谓“专家”来抛出“特赦腐败”的论调,恰恰反映出中央深化改革敢于动真碰硬,反腐“打虎拍蝇”让腐败分子感到了疼痛,形成了二月河所说的“蛟龙愤怒、鱼鳖惊慌、春雷震撼、四野震动”的良好效果。为了缓解压力,找些利益代言人散布“特赦腐败”的论调,以图“围魏救赵”,是非常可能的。这种论调,其实与“反腐损害政权稳定”“反腐败拖累经济发展”等谬论具有内在的关联。 历史警示我们,腐败如果成了痼疾,必与打击腐败缺失恒心有一定关系。我们党历史上每次开展整风整党运动,党风政风就能得到根本好转,一旦过一段时间出现松懈,消极腐败现象就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出现回潮。对此,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强调反腐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持之以恒,这也无疑正是反腐工作一年多来取得明显成效的一条重要经验。作为已经犯错的党员干部,不要消极等待所谓“特赦”而错失良机,积极主动向组织交代认错,才能争取宽大处理。 腐败不会导致速亡,但腐败能导致必亡。在腐败问题上,决不能心慈手软。严格落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才能坚决消除一些人所存在的侥幸心理,让“勿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示得以传扬,广大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切实造福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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