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什么样的监管才能防止福喜事件?

2014-07-29 15:32:32 云无心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之后,总会有许多“加强监管”的呼声。然而,这种呼声跟考试成绩不理想之后的“要努力学习”一样,只是一句正确但没有什么用的话。上海的食品监管,就“各级政府的重视”以及政府的投入而言,已经不低,然而依然没有能避免福喜事件的出现。 要什么样的监管,才能防止福喜这样的违法呢?

许多人会脱口而出,“制定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格的检测”。福喜这样的跨国企业,对于标准的把握能力远比普通企业要强。更严的标准,更严格的检测,只要市场上的企业能够做到的,它都能做到。迄今为止,它所销售的最终产品,也没有被发现有违反标准的地方。换句话说, 福喜事件的出现,根本就不是标准或者检测“不够严格”的原因。现行标准与检测是否已经足够严格,自然可以另行探讨,但在这上面着力,显然不能防止类似福喜这种有组织的违法生产。

对食品而言,标准和检测只是保障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检测指标合格”要等同于“产品合格”,需要一个前提——“产品是按照既定的流程生产出来的”。如果故意去违反操作流程,那么检测合格就不等于产品合格。比如,正常生产流程出来的牛奶,如果总的细菌数合格,那么致病细菌与细菌毒素的含量就会合格——细菌总数是作为一个指标,衡量生产流程是否正常。如果某批产品有一段时间没有保持在生产流程要求的低温状态,那么细菌就可能增殖过多产生毒素。这样的牛奶经过加热灭菌,总的细菌数依然可以合格,但无法保障安全。有人会说那就把“增加毒素检测”作为解决方案,然而这仅仅是违反操作流程产生问题上的一种情况,还有无数种违反流程的可能性存在。要穷尽这一切可能,去一一检测,且不说技术上能否实现,实现之后食物的成本也就不是正常人能够承担得了的。也因此,“敬畏程序”“严遵流程”等才会被生产企业奉为定律。

“安全食品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测出来的”,这句话被不少人指责为帮监管部门推脱责任。然而这是社会现实。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把努力方向投向了“过程监管”。审核生产设施、检查生产规范等等,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必然措施。除了政府部门,食品供应链中的下游企业,也会这样要求供货商。比如福喜事件中的暗访记者也提到,麦当劳肯德基等客户也会来检查生产现场。

然而这些手段也并不足以发现福喜这类的违规。生产设施与生产规范都是死的,如何执行才是根本。在设施和规范上完全满足监管或者客户要求之后,在实际生产中“偷偷放水”,操作起来并不困难。福喜把这种“应付检查”与“实际违规”的操作,明目张胆地以“两套操作记录”的方式有组织地进行,才是最恶劣的地方。现在尚不清楚它下游的那些企业是否知情,但至少在理论上,他们完全可以做到骗过所有的监管和客户。

有人为此提出解决方案,“政府和下游企业向生产现场派驻代表”。这一思路表面上看起来能够解决问题,然而依然存在三方面的问题:需要派驻多少人才能盯住每个可能捣鬼的环节?由此需要的成本谁来承担?如何防止派驻的人员被“收买”而狼狈为奸?

授权监管部门突击检查,增加突击频率,也是一种有力而且必要的措施。这种监管手段的效果,还取决于监管人员的职业素养。就像扫黄打非的突击检查,总有神通广大的人能够提前得知行动计划”,突击也就成为过场。

实际上,如果没有“内部举报”,福喜这样的违法生产基本上不可能被发现。福喜事件后,许多人提到的“吹哨人”是目前的现实条件下监督能力最强的方式。

其实,已经有许多地区制定了重奖和保护举报人的制度,然而效果并不算好。最高几十万元的奖励,对于举报所面临的风险而言,实在谈不上高。政府可以打破固有思维,不设上限以真正的天价来奖励“吹哨人”。美国处罚辉瑞的案例可作参考——因为内部举报,司法部门才掌握了辉瑞违法推销的充分证据,辉瑞认罪服罚,付出23亿美元来换取中止法律程序。为了鼓励这种举报,6位举报人分享了一亿多美元的奖金。如此高额的回报,不仅会刺激出举报者,更重要的是 对公司产生巨大的威慑:让员工进行非法操作的时候,需要衡量得用什么样的条件才能防止内部员工成为“吹哨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