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拆迁不能建立在哪一方委曲求全的基础上,它最终需要双方都尊崇法治、信赖法治。任何一方在利益冲突下不尊崇法治,所谓的和谐拆迁终归是句空话。】 近日,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不幸事件,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邵罡在与村民的肢体冲突中被砍伤致死,另有8名执法队员和两名村民受伤。目前,10名涉案村民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一死十伤,这样的拆迁悲剧近来已很少见诸媒体,这起事件也折射出征地领域的公私利益冲突依然激烈,矛盾的化解尚未迈上法治轨道。以往酿成悲剧多是因为政府部门粗暴侵权,但该案有些不同,其间司法曾多次介入。本已进入法治轨道的矛盾纠纷,缘何最终还是溢出法治之外? 按照村民的说法,征地纠纷由来已久积怨很深。由于政府补偿不到位,无法满足村民的诉求,在多次上访未达目的的情况下,他们选择了向法院起诉,且二审法院判决村民胜诉。但区政府的说法是,两级法院均判决政府的裁决合法,法院多次与村民协商,最终区政府才申请法院依法征收并得到批准。一纸判决,到了村民和政府口中却是两样结果。究竟是二审判决村民胜诉,还是司法始终维持了区政府的裁决,这从司法裁判文书中应该不难查清。而查清区政府强拆行为的合法性事实,乃是解决这一冲突的前提。 无论是村民还是区政府,其实都愿意走上寻求法律救济的道路,这本是化解拆迁纠纷最理性、和谐的方式。通过法治的程序平台,可以将公私权之间的冲突导入理性、平和的机制中解决,防止产生法外的暴力化冲突。 值得追问的是,走上法律救济之路的人们,是否真心信奉法治?尤其是当自认为合法的诉求得不到满足时,是去反思自身诉求的合理性,还是选择法外的私力救济?政府需要反思,征收拆迁的行为有没有不合法、不合规或者失检的地方;而村民也需要自省,既然选择了“向法院讨个说法”,那么自己到底有没有尊重司法、尊重法治的基本认知? 事实上,在矛盾突出的征地拆迁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公权与私权同时失范的现象。不可否认,现实中既有政府部门蛮横粗暴、强拆侵权,也存在个别相对人漫天要价、不可理喻,政府部门暴力执法与公民暴力抗法很容易陷入恶性循环。要走出这种恶性循环,既要对违法强拆的公权严厉问责,也要对为不合理私利而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惩治。因为和谐拆迁不能建立在哪一方委曲求全的基础上,它最终需要双方都尊崇法治、信赖法治。任何一方在利益冲突下不尊崇法治,所谓的和谐拆迁终归是句空话。 本报特约评论员 兵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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