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房屋倒塌严重,其中以农村民房受损最大。不仅土坯房大量倒塌,从画面上看,一些新盖不久,原本外形应当不错的农村民房也倒了不少。地震造成如此大面积的房屋倒塌和截至4日近400人死亡、1800多人受伤,这不能不让人多生出一份痛心:我们农村民房的抗震能力的确太差了。 云南是地震多发地带,这里的民房应当盖得结实些,充分考虑地震的破坏性,但在经济不够发达的农村地区,这一点显然没有做到。有学者指出,在云贵川地区,仍有不少处在地震带上的村庄和小镇,那里的人们盖房只能顾眼前之需,无力对居住安全做投入。从一定意义上说,那里有些地方盖住房对地震是“不设防”的。 早在2005年底由当时的建设部通过了《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提出各地县级以上政府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抗震设防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但这个规定看来对农村地区建房的实际影响不大。 鲁甸是国家级贫困县,在这样的地方让农民的自住房具备抗震功能,最好由政府推动。政府需要投入力量和资金,在地震没有来的时候就把工作铺开。这项工作分散而细致,操作过程中农民很可能会有一些顾虑,因而对政府是个考验。 多地震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固现有民房、强化新建民房的抗震功能应当占有一定比例。各地看得见的基础设施已经有一定的超前性,支持这部分超前的资金可以辟出一些用到农村地区。此外农村自建房坚固了,新地震造成的房屋倒塌就会减少,救灾的资金投入将不再需要那么多,这样下去就会形成抗震工作的一部分转移成防震的良性循环。 中国的应急能力越来越强,从长远看,让紧急情况提前得到一些化解应成为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抗击灾害依靠社会的爆发力,预防灾害则更多依靠各种制度杠杆,考验的是社会的日常工作水平和状态,因而难度更高。 防震关系群众的生命安全,绝对处于人们核心利益的范畴,撬动云贵川等地农民的这一积极性应不会有很大障碍。关键还在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要下决心,拿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在大地震带上再也不能盖表面光鲜、实则像积木一样不牢靠的住房了。国家已经制定了农村自建房的最低抗震标准,要按照标准设计和施工。特困户缺钱的,政府应予补贴。在中国人均GDP已经达到6000美元以上的时候,应当说我们已经具备了在全国强制这样“一刀切”的宏观条件。 中国建筑的抗震无疑有很多历史欠账,这些账要抓紧时间补上,同时决不能再欠新账。每次大地一晃,都是对中国现代化水平的一次检验。它考验基础设施的坚固程度,考验我们的赈灾机制,也包括我们迅速反思和做出关键性补救的能力。 地震来了,救人第一重要。在以后的一段日子里,是人们最愿意认真思考建筑安全的时候。中国要把每一次地震都当成促进各地农村和乡镇建筑安全的契机。经过一段时间,中国的建筑安全水平就应有一次大的提升。 愿村镇房屋安全在下一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占一席显著的位置。它虽然琐细,但如果开展得好,这项工作终将作为大功大德载入人心,也将载入史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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