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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大笪地”模式值得推广

2014-08-06 07:32:13 连海平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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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长寿路有个“慈善大笪地”,米铺、粮油店、洗衣店、小士多等等,生活用品一应俱全,且每家商铺都打上了“慈善”招牌。华林街通过商铺出租,收取的租金转化为救助券,让辖内困难群众用券换取等额物资。慈善老板有租交,困难老百姓有得吃,这种良性循环已经运转多年。

从美国诞生第一家旨在帮助弱势群体的慈善超市算起,迄今已有百年历史。2003年5月,国内第一家慈善超市在上海镇宁路开业,如今也过去11年。2004年,国家民政部还连续发出两个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建立慈善超市。北京、广州、温州、苏州、太原等城市响应号召,都陆续开办了慈善超市。据民政部于2013年年底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称,截至2012年年底,各地已建立各类慈善超市近万家。数量不少,但许多城市的慈善超市都存在着“开头热、中间温、结尾冷”的状态——慈善超市一开张,新鲜滚热辣,市民、企业的捐助热情都很高,慈善超市也能红火一阵子。新鲜劲一过,社会捐助高潮逐渐退去,当日常捐赠从“管涌”转入“细水长流”,部分“超市”因此出现货物短缺,“惨淡经营”乃至关门大吉。

究其原因在于,大多数慈善超市采取“后门接受捐赠,前门对外发放”的模式,它的功能与捐东西、领东西的仓库没有太大区别。一旦收支不平衡,支出大于收入,超市的货物领走一份就少一份,坐吃山空、难以为继也就不足为奇。长寿路“慈善大笪地”数年不倒,就在于它告别单一的、依靠大老板或市民零碎捐赠的传统模式,将商铺出租获得的利润作为“源头活水”,汩汩注入慈善超市池子。无钱气死英雄汉,有钱才能办好事,慈善事业更是如此。

民政部在“意见”中提到,“坚持可持续发展。着力提升慈善超市的自我发展能力,创新运营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形成慈善超市自我驱动、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无论什么模式,有固定的、充足的资金保障的才算“可持续发展”,因此慈善超市管理者不妨向华林街学习,多动点脑子,多想点办法,多开拓财源,保证慈善超市生存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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